“以情况通报代政治协商”“该协商的未协商”“协商成果转化不到位”……当下,协商民主是各级各地政协热议的话题,委员们常有此类发言。笔者认为,各级各地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必须切实念好真、广、实“三字经”。
协商要真。在协商程序上,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的有关要求,真正把政治协商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决策程序,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根据协商意见来决定、调整决策和工作,切忌以事后通报代替协商。在协商态度上,要以诚恳、认真的态度开展协商,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三不”方针,开展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深入而不肤浅的对话,鼓励和支持各种意见的交流、交锋、交融,努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协商氛围,切忌搞花架子或“协商秀”。
协商要广。在协商范围上,既要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同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之间进行协商,又要发动政协各参加单位之间进行协商,还要支持政协各参加单位内部进行协商,构建多层次的协商格局。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要让“群众走进政协、政协走进群众”,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让政协委员同基层群众多沟通、多商量。在协商内容上,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既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又要聚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
协商要实。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协商调研要摸实情,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摸准,把原因摸透,力求掌握第一手材料。协商建言要出实招,所建之言既要发人所未发、言人所未言、具有适度的前瞻性,又要切合实际、务实管用、具有可操作性。协商成果转化要求实效,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督办、跟踪问效,做到成果不转化不放手、问题不解决不罢休,力求每次协商都解决问题、见到实效。
(作者单位:湖北省鄂州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