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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从一纸老婚书看婚俗文化变迁

    作者:本报记者 郑晋鸣 本报通讯员 张玲 《光明日报》( 2015年08月21日 07版)
    图为民国时结婚证 本报通讯员 张玲摄
    图为1957年婚姻证书 本报通讯员 张玲摄

        “鸳鸯礼书”“天作之合书”……七夕前夕,江苏综艺频道《一转成双》栏目组策划主办以“见证婚姻·书写幸福”为主题的老婚书展,从晚清到民国再到新中国成立,50多份老婚书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将中华民族的婚俗文化变迁展现在市民面前。

     

        一份清朝晚期的“鸳鸯礼书”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鸳鸯礼书”签发于咸丰十年,距今已有155年的历史,是此次展览中最古老的婚书。《一转成双》栏目制片人崔寰说,这份“鸳鸯礼书”是在安徽一个农户家中发现的,上面写有生辰八字、聘礼,以及新人行礼的吉日吉时等,面面俱到。

     

        与清朝婚书的详尽朴实不同,民国时代的婚书更注重文字内容与外观的修饰,内容没有生辰八字、聘礼等,取而代之的是“喜今日赤绳系定,珠联璧合;卜他年白头永偕,桂馥兰馨”等优美华丽的辞藻。外观上,民国婚书像极了由各种图案装点的“奖状”,比如民国29年的一张婚书上印有燕子、圆月、牡丹等吉祥饰物,还有“百年好合、五世其昌”的字样,被前来观展的市民戏称为“艺术气息最浓郁的奖状”。

     

        “老婚书真实展现了中华民族的婚俗文化流变,例如晚清婚书上的生辰八字、新人行礼的吉日吉时等内容,到民国就消失不见了,说明民国从官方层面开始摒弃迷信。”南京地方志办公室研究员胡卓然说,“再例如民国婚书没有官方行政部门签发的内容,因为民国没有与婚姻有关的法律。而新中国结婚证书上出现颁发单位,是因为新中国成立后出台的第一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除了结婚证书,现场还展出少量离婚证书,其中湖南常德法院判父母包办婚姻离婚案的离婚证书值得一提,它是1950年颁布婚姻法后出现的。男方耳聋口哑,父母包办童婚。最后法院尊重女方意见,判决离婚。“这份离婚证书意味着女性开始在婚姻中享有与男性对等的权利。”南京民俗博物馆副研究馆员徐龙梅说。

     

        “申请恢复结婚的理由:儿子长大成人,即将结婚,想给孩子完整的家。”一张1962年的复婚申请书也别具特色。这张复婚申请书发现于安徽蚌埠,上面注明了离婚原因及经过和申请复婚的理由,双方除了签名以外,还按上了鲜红的手印。

     

        “一纸老婚书的背后蕴含着文化的变迁与历史的进步。”崔寰说,“在七夕佳节办老婚书展览,是想让市民在感受文化魅力中,形成正确的婚恋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 (本报记者 郑晋鸣 本报通讯员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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