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5年08月10日 星期一

    关注

    伸出援手,让老人感受法律的温暖

    ——四川省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惠老法律援助服务纪实

    作者:本报记者 梁捷 《光明日报》( 2015年08月10日 10版)

        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今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特定群体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在各地积极实践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过程中,作为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单位”的四川省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其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的爱心、热心和耐心,成为针对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法律援助的佼佼者。

     

        足不出户接受上门法律援助

     

        当86岁的古阿婆从自己的法律援助律师麦先清那里听到官司打赢了的消息时,不禁老泪纵横。“儿女不孝让我痛心,但我没想到的是,法律援助让我看到了希望,感受到了温暖。”

     

        为古阿婆打赢官司的麦先清只是四川省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惠老法律援助活动的一名普通律师。为了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与律师事务所的深度合作,构建了便捷、高效的“城区半小时、乡村1小时”“横到边、纵到底”的全域均衡四级惠老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

     

        3年来,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涉老法律援助案件3285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1219人次。2012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单位”,2013年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2014年5月,“12348”法律援助热线接到家住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86岁古阿婆的电话。老人一生未生育子女,1957年和1963年分别收养了一子胥某和一女胥某某,并将他们抚养成人。2005年老伴胥某某过世,养子将老夫妇所有的7间房屋租金及拆迁安置款据为己有,并将年迈的古阿婆逼到庙宇中孤苦生活。2013年古阿婆被查出患多种老年疾病,多次住院治疗,其养子胥某夫妇、养女胥某某未到医院看望守护,也拒绝为古阿婆缴纳任何住院治疗费用和护理人员费用。

     

        了解基本情况后,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即联系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承办该案。该所指派有多年法律援助办案经验、业务能力突出的麦先清律师办案,上门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麦先清律师对古阿婆所涉案情认真梳理,多次与古阿婆耐心细致地进行交流沟通,从其养子夫妇对古阿婆合法财产的侵占,到古老阿婆依法应享有的赡养权,通过不同的法律主张将其养子胥某夫妇、养女胥某某诉讼至人民法院。麦先清律师庭前艰难地多方调查取证,经过若干次开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从一审到二审,2014年年底两个案件诉求均得到法院支持,分别判决养子胥某夫妇给付古老阿婆28346元;养子胥某和养女胥某某各支付古阿婆医疗及护理费7191.75元,此后古阿婆的医疗费及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由养子胥某和养女胥某某各承担50%。

     

        这只是成都“12348”法律援助热线惠老法律援助服务的一个缩影。为方便老年人的法律求助,“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不断升级改造,实现了智能化调度、信息化管理模式,由工作日服务变更为“全天时”响应服务。同时,增加了公证和司法鉴定咨询服务。现在,成都市的老年人遇到法律问题,足不出户就可以咨询或预约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律师上门服务。热线升级以来,已为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34次,提供在线咨询服务4216人次。

     

        截至2015年3月,成都市共建成1个市级法律援助中心、21个县级法律援助中心、427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3601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惠老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延伸到了最基层的篱落村居。

     

        打通“心结”比打赢官司更重要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国首创的“服务触角延伸到家、援助解困延伸到底”的“双延伸”法律援助服务新模式,将援助链条延伸到诉前调解和诉后追偿等程序,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对追索赡养费的老年人提供执行帮助。对84岁的叶大爷提供的法律援助就是“双延伸”的例证。

     

        叶大爷有四个儿子。2004年老伴去世后,为解决叶大爷的赡养问题,四个儿子私下达成书面协议,父亲由长子供养,生老病死由他承担。老人去世后的全部财产归长子所有,他人不得占有。

     

        然而,协议签订几年后,长子叶某长期在外地做生意,总托词拒绝给付老人生活费、医疗费,甚至宁愿闲置住房也不给老人居住。其他子女也以该协议为由对老人不管不顾。几年间,社区和镇调委会多次协调解决此事,可总是事与愿违。2014年11月,都江堰市法律援助中心天马镇工作站工作人员杜灵了解到叶大爷的难处后,主动上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建议叶大爷通过诉讼依法维权。叶大爷在家中当场办妥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援助律师向梅先了解老人想法,又分别到老人的四个儿子家中说服他们尽孝道,希望通过非诉讼程序尽快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但其他儿子声称已有约定,按约定履行。无奈之下,向梅帮助叶大爷一纸诉状将四个儿子告上法庭,2015年1月,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派出巡回法庭在金华社区活动中心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过情、理、法的劝说,四名被告最终醒悟,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叶大爷达成调解协议,自觉履行赡养义务。至此,叶大爷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其实,法律援助不是最终的目的,而普及法律、依法养老、推动社会公平,才是老年人以法维权的根本。这样,惠老法律援助才更加有成效。”成都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王友柱在惠老法律援助服务中深有感触地说。

     

        (本报记者 梁捷)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