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8月6日电 记者李晓东6日从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成都在“信用城市”建设方面,继4月出台全市第一部社会信用专项规划后,日前又获得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成为全国11个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是西部地区唯一获批的城市。同步获批的还有沈阳、青岛、南京、无锡、宿迁、杭州、温州、义乌、合肥、芜湖。
成都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的重要手段。成都此次列入示范城市,对于完善全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和谐社会、扩大开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