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8月6日电(记者夏静 通讯员张小影)日前,湖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完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28条新政策。
“把创业和就业紧密结合起来,以创新推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湖北省人社厅厅长翟天山介绍,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最大的亮点,是28条新政中有12条直接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实施意见》重点针对各群体创业“量身定制”优惠政策。大学生创业项目最高可享受政府20万元的无偿扶持;高校毕业生有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孵化场租费补贴及培训、社保、见习、求职等一系列补贴;网络工商户进行工商登记的,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及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失业人员创业,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就业援助制度、低保渐退制度等;小微企业可享受暂免征收营业税、减半征收所得税等减税降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