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文化的人学结构是以人为本,以“仁”为质,既“爱人”又“泛爱众”的人道主义思想体系。齐鲁文化人学结构中以人为本的“人”,既有“己”又有“众”,既是个体的人又是群体的人,而更多的则是指个体的“己”;但不论是“己”或者是“众”都应该具有人的主体意识,是有意义有价值的人,不仅可以有“食色性也”的欲望要求,而且也应该有“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的理想追求。正因为孔子对人的主体性如此看重如此强调,所以他非常关注人格的塑造和个性的培养,并且把一个人的性格完善和意志磨炼当成一辈子“发愤忘食,乐而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论语·述而》的大事。
在人类历史上,独立人格或人的主体性内涵虽然不同时代有所差异,但建立人的独立人格或人的主体意识却是不同时代杰出思想家所共同追求的。如果说孔子的“匹夫不可夺志”是对人的主体性的深刻确认,那么孟子在对其继承中又有所发展,这主要表现为孟子所提倡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滕文公下》)精神。显然,儒家“修身”的目的在于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伟大目标,这正说明他们所力求建立的主体人格和主体性,并非洁身自好或单纯的自我完善,而是更积极地审时度势,以求为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而献身。因此,这样的主体性,既包含有自身的全面教养,更包含有把这些教养在现实中实现的能动性。
而孔孟所说的以人为本的主体性或独立人格则是植根于最复杂最深邃的“仁”的范畴,因之对“仁”的理解和把握也就是对人的主体内涵或人的本质规定的理解和把握。在孔孟的人学结构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是“仁”字,其内涵与外延既深且广,它规定着个体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伦理观、主体人格、心理结构和思想境界。在所有人的主体性格中,孔孟最推崇最关注的是“君子”型的理想性格,而这种“君子”型理想人格对于我们今天仍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