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意见》指出,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广袤乡镇兴旺,可以促就业、增收入,打开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新局面。
《意见》提出,要坚持普惠性与扶持性政策相结合,坚持盘活存量与创造增量并举,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坚持输入地与输出地发展联动。要健全基础设施和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创业线上线下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存量资源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强化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培训工作,完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公共服务,改善返乡创业市场中介服务,引导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
《意见》提出了支持返乡创业的五方面政策措施:一是降低返乡创业门槛。二是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四是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运用创业投资类基金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五是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
《意见》还要求,抓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年)》的落实,打造一批民族传统产业创业示范基地、一批县级互联网创业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