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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5月23日 星期六

    2014检法系统新媒体应用优秀案例选登

    新媒体时代,法治传播的新选择

    作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主任 童晓宁 《光明日报》( 2015年05月23日 06版)

        去年开始,我们的法制宣传领域逐渐加入了新媒体的元素,它们的出现,带来了一种新的力量与速度,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改变。

        一是新媒体带动法治传播跨越地域限制。去年4月17日,包括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在内的全国四级法院微博,同步直播了云南福贡法院邓兴法官的一天。大量极富现场感的图片、文字、视频,让网络那端的数百万微博粉丝共同见证了云南基层法官的艰辛。

        二是新媒体助力司法传播实现多样化。在新媒体时代,司法传播不再局限于文字,而是多元化、立体化、全覆盖。去年年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麒麟区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了一次“微言小忆老照片”优秀作品有奖征集展示活动,用“读图”的形式,让参与者从个人珍藏的精彩瞬间中见证人民法院的光荣发展历程,见证法官们的“时间都去哪儿了”。

        三是新媒体推动法治传播的亲民化格局形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去年推出了两部很接地气的讲述法院故事的微电影。两部微电影都是依靠网络得以广泛传播,吸引了众多网友关注。

        传播工具的改变,让促进司法公开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相信有了新媒体的助力,法律人传播法治的步伐将更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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