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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5月23日 星期六

    哈尔滨延寿县看守所逃脱案责任人受审

    作者:本报记者朱伟华 特约记者张士英 《光明日报》( 2015年05月23日 02版)

        本报哈尔滨5月22日电(记者朱伟华 特约记者张士英)22日上午9时,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阁群滥用职权,被告人范德延、张秀利玩忽职守一案。

        2014年9月2日4时40分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看守所三名在押犯罪嫌疑人高玉伦、李海伟、王大民杀害一名监管民警,抢走一部手机及衣物后逃脱。9月11日17时许,逃脱案件中最后一名逃犯高玉伦落网。

        2014年9月5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以延寿县看守所所长张阁群、副所长范德延(当日带班所长)严重违反公安部制发的《看守所执法细则》,失职失责,致使1名干警被害,3名在押人员脱逃,造成严重后果。2人行为分别涉嫌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哈尔滨市检察院依法决定对2人立案侦查。9月底,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对黑龙江省延寿县公安局副局长张秀利立案侦查。

        此次,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阁群在担任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所长期间,超越职权,擅自决定将看守所夜班值班由“双人双岗”“二岗合一”改为“单人单岗”;被告人范德延在担任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副所长主管狱政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民警违规夜间提审等违规行为没有纠正和监管不力;被告人张秀利在担任黑龙江省延寿县公安局副局长主管看守所工作期间,疏于看守所安全大检查,对看守所存在的夜班值班未达到“双人双岗”“二岗合一”的要求等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

        本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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