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1日电(记者邱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今天联合在京召开视频会议,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推进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部署。
《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明确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有的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仍较突出,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
会议指出,各地务必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解决当前劳动关系突出矛盾,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妥善解决部分企业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规范。同时,要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机制体制。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领域立法工作,全面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依法纠正和惩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等各项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