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1日电(记者冯蕾)国家发展改革委11日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55元和24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19元和0.21元,调价执行时间为5月11日24时。
据介绍,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5月11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4月下旬以来,受中东地缘政治紧张和美元走弱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上行,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较大幅度上涨。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