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刚过,云南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的新闻就占据各大网站头条,该女导游因嫌游客购物少而大发雷霆的视频也被疯狂转发,引起人们的热议。此前,《旅游法》限制低价旅游的相关规定就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当时,不少游客直言,终于可以享受纯粹清净的旅程,不用再被密集的购物点和防不胜防的消费陷阱困扰。可以说,《旅游法》的出台让人们对规范低价游、塑造良好的旅游秩序有了更多期待。
然而,自《旅游法》实施以来,旅游市场秩序虽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前不久,国家旅游局叫停途牛旅游网推出的“1元出境游”产品,以整顿一些在线旅游网站用超低价格产品哄抢市场的行为。4月30日,国家旅游局召集18家旅游企业座谈,整治“不合理低价”行为。即便是在“五一”假期期间,国家旅游局规范旅游市场的行动也没有停歇,5路工作组分赴广西、广东、浙江、山西、海南等省区,开展假日旅游市场专项检查,重点就在于检查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和文明旅游工作。
但是,即便有法律的约束,即便有相关部门的重点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仍然屡禁不止。2014年年底,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发布的检查《旅游法》实施一周年的情况报告显示,自《旅游法》实施以来,旅游市场中的突出问题尚未获得根本好转,尤其表现在不合理低价游方面。而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上海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83件,其中,旅游服务类投诉35件,相比去年同期的6件,增长了4.83倍。
良好的市场秩序、文明的旅游环境是左右游客选择的关键因素,也是旅游市场的生命线。去年,我国出境游人数首次突破1亿人次。出境游人数的增长与人们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改善不无关联,但更重要的原因恐怕在于国内旅游市场存在缺陷,旅游环境和市场秩序不尽如人意,市场吸引力不足。这次云南导游辱骂游客事件,不仅给导游群体抹黑,也给当地的旅游市场和城市形象带来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而另一方面,伴随着出境游越来越火热,越来越多的旅游机构打着“1元出境游”“超低价游”的名号招揽生意,这种没有底线的恶性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
为何有法律、有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仍活跃在市场上?如何创造一个让游客舒心的旅游环境?
面对一些机构推出的低价旅游产品,作为消费主体的游客应该明白一个道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和许多商品一样,旅游产品也存在一定的成本,机票、住宿、餐饮、景点门票……这些都是出游行程中必不可少的成本支出。尤其是出游高峰时期,旅游成本会更高。以低价做噱头吸引消费者的旅游产品,背后往往隐藏着诸多猫腻和陷阱,游客在参与低价秒杀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详情,避免上当受骗。更重要的是,游客应培育良好的消费习惯和消费心态,舍弃贪小便宜的心理,不被低价诱惑,抵制恶性竞争。当恶性竞争没有了受众和市场,自然就会销声匿迹。
以从业者的立场看,不合理低价游的背后是导游市场和旅游行业的种种乱象。作为这次云南导游辱骂游客的当事人,导游陈春艳在事件曝光后道歉并表明了自己的“委屈”。据她讲述,当天她所带的团是“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游”的低价团,合同上签的是“旅游购物团”。“回昆明途中,按合同要进几个购物店,这引起部分游客的不满,说导游黑心。”当然,“委屈”不能成为导游大肆辱骂游客的借口,但导游的生存现状值得市场反思。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当下,一些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推出低价游,而导游的固定工资相对较少,许多导游未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底薪,没有社保,为获得较多收入,带领游客购物以收取提成成为导游的主要收入来源,这也导致一些旅游团的出游质量大打折扣。导游的劳动权益常年得不到保障,导游群体的整体素质就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旅游市场的秩序。
要让旅游市场回归良性,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出手。如今,对不合理低价游引发的种种问题,有关部门虽然在事后对当事导游和旅行社进行了“严肃处理”,但并不能从源头上根除乱象。旅游行业应从根源上杜绝乱象发生,出台具有事前防控效应的规范,建立完善的导游酬劳机制,加大对不规范从业者的惩罚力度,让行业竞争与发展回归理性。同时,要加强对《旅游法》的实施和监管力度。旅游市场的监管者并非只有国家旅游局,地方旅游部门应明确自身责任,填补监管空白。(新闻观察员 陈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