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庄电一)针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宁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近日决定,将集中开展为期3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借此规范办学行为、教学秩序。
对有偿补课的处罚,有关部门作出了严格规定:在职教师,责令其退还违规所得,以其收费多少、认错态度和工作表现,相应给予警告、记过、降低职称等级、撤销职称待遇或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取消荣誉称号;对组织有偿补课、搞变相有偿补课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学校主要负责人各种评先选优的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对将校舍和场所出租、出借给他人进行有偿补习的,没收其违规所得,上缴同级财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纠正、不整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将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