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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14日 星期二

    19地教师示范“县管校聘”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迈入快车道

    作者:本报记者 晋浩天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14日 16版)

        本报北京4月13日电(记者晋浩天)13日,教育部公示了首批19个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的名单。这意味着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迈入快车道。

        去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明确指出所在地党委、政府要将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性举措,采取切实措施实行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强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长教师队伍的统筹管理。《意见》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实行教师“无校籍管理”,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19个改革示范区分别为:北京市东城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上海市嘉定区、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江苏省南通如皋市、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山东省青岛市、山东省潍坊市、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湖北省武穴市、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重庆市巴南区、四川省成都市、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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