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官”是我国古代人们对地方官员的尊称,然而晚近以来这一词多被理解为古代宗法等级制度下的产物,认为它带有“人治”的浓郁色彩,与现代法治社会格格不入。事实上这是对“父母官”一词的误解,至少是未能深刻把握个中深意。今天我们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首先就需要走出“反传统”的认识惯性,以一种“同情了解”之态度,重新审视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
“父母官”由“民之父母”演变而来。“民之父母”一词在春秋战国时期指的是周天子或诸侯国君,这和后来的“父母官”一词内涵不同。“民之父母”最初见于《诗经·大雅·泂酌》:“岂弟(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一般认为“大雅”“小雅”均出自王室,因此这里所提到的“岂弟君子”当指周天子。据《礼记·表记》记载,孔子对于《诗经》中这句话做了这样的解释:“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亲。如此,而后可以为民父母矣。”孔子的意思是说执政者要使民众既能够感受到父亲般的尊严,又有母亲般的亲切,这样才可以做民众的父母。正如《礼记·大学》所言:“《康诰》曰:‘如保赤子’,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
孔子认为治国在于治官,而官要像“父母”对待“子女”一样对待民众。在中国文化中,父母对待子女要慈爱,做“父母官”强调的正是“爱民如子”之意。这也就是说,执政者在治国理民时要懂得亲民、爱民。这就是古代把执政者称为“父母官”的主要原因。孔子主张执政者做“民之父母”,突出的是执政者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在一定程度上讲,“民之父母”不仅是孔子所主张的亲民政治的典范,同时也是其德治追求的重要体现。孔子主张“为政以德”,认为执政者首先应该是有德者,“有德”是成为“民之父母”的前提和条件,而所谓“有德者”就是指合乎仁德要求的君子。《礼记·表记》载孔子曰:“君子之所谓仁者,其难乎。《诗》云:‘凯弟君子,民之父母。’凯以强教之,弟以说安之。乐而毋荒,有礼而亲,庄威而安,孝慈而敬,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亲,如此,而后可以为民父母矣。非至德,其孰能如此乎?”可见,孔子认为“民之父母”不仅要具备“父之尊”“母之亲”的德行,还要做到“乐而毋荒”“有礼而亲”。《孔子家语·弟子行》亦载孔子曰:“(子张)其不伐则犹可能也,其不弊百姓,则仁也。《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夫子以其仁为大。”孔子认为“不弊百姓”符合“仁”的标准,并用“恺悌君子,民之父母”来称许子张。
那么,如何才能真正成为“民之父母”呢?在孔子看来,执政者首先要做到“四方有败,必先知之”,他认为这是作为“民之父母”的基本要求。孔子所说的“四方有败,必先知之”意指任何地方发生了灾难,执政者必须要首先知晓,这样才能称得上是民众的父母。执政者要把民众的安危时刻挂在心上,当民众有丧亡时,要救之而恐不及,故《礼记·孔子闲居》载孔子曰:“凡民有丧,匍匐救之。”可见,有这种救民之心的执政者才会被民众亲附,故《大戴礼记·小辨》载孔子曰:“政善则民说,民说则归之如流水,亲之如父母。”
其次,执政者要成为“民之父母”还应重视推行礼乐教化。要推行礼乐教化,执政者必先要做到“达于礼乐之源”,意即要通达、彰显礼乐的功用。《礼记·经解》载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意思是说孔子进入一个国家,就可以看出其执政者对民众的教化如何。观察他们的为人,豁达、平易而又善良,是得力于《乐》的教化;恭敬、节俭、庄重而又敬慎,是得力于《礼》的教化。《后汉书》亦载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当然礼、乐的具体功用又有所不同,礼是用来调和外部的矛盾,而乐是来维系内部的平衡,故《礼记·乐记》载:“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
相较于乐而言,孔子更为推崇礼。他对礼推崇备至,力倡“为国以礼”(《论语·先进》)。《礼记·经解》载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记·哀公问》亦载孔子曰:“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与。”孔子之所以把礼作为为政的根本,是因为他已经认识到礼在治国理民中所起到的不可代替的作用,所以《礼记·哀公问》载孔子曰:“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昏姻疏数之交也。”在孔子看来,礼不仅是祭祀天地鬼神的原则与标准,同时也是辨明君臣、上下、长幼身份的尊亲等关系远近的依据。同时,孔子还认为“治君子”时,要以礼来驾驭其思想,使他们懂得礼义廉耻等节操,故《孔子家语·五刑解》载孔子曰:“凡治君子,以礼御其心,所以属之以廉耻之节也。”由此可见,孔子所强调的以礼治官不是通过制度和法令等强制性力量来实现的,而是靠执政者的自觉和自律。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孔子所提到的“治君子”就是指“治官”。在春秋战国时期,君子有时亦指执政者,所以《荀子·王制》载:“君子者,天地之参也,万物之总也,民之父母也。”
执政者如何具体推行礼乐教化呢?对此,孔子提出了“致五至”“行三无”的要求。何为“五至”,《孔子家语·论礼》载孔子曰:“志之所至,诗亦至焉;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之所至,乐亦至焉;乐之所至,哀亦至焉。诗礼相成,哀乐相生。……此之谓五至矣。”在孔子看来,所谓的“五至”就是有忧民之心,诗也会有所反映;诗要表达的,礼也会有所体现;礼要表达的,乐也会有所体现;乐所表现的,哀也会随之体现。诗与礼相辅相成,哀与乐交相产生。“五至”之间是递进关系,环环相扣、陈陈相因,故孔子说:“诗礼相成,哀乐相生。”这就是对诗与礼、哀与乐之间关系的说明。何为“三无”,孔子说:“无声之乐,无体之礼,无服之丧,此之谓三无。”因此,所谓“三无”,意即没有声音的音乐,没有仪式的礼节,没有丧服的丧事。在孔子看来,做到“五至”“三无”以实现礼乐教化的目的,也构成“民之父母”的重要条件。
综上,从孔子对“民之父母”的阐发来看,“民之父母”的思想完全合乎孔子“为政以德”的一贯主张。其所谓“民之父母”的思想就是强调执政者要有“父之尊,母之亲”,能够自觉做到关心民间疾苦,正如前面所讲的“四方有败,必先知之”;能够“达于礼乐之源”,通过“致五至”“行三无”来推行礼乐教化。孔子这种唤醒执政者之德位自觉,突出其责任感、使命感的思想观念,无疑也是当代可资借鉴的重要精神资源。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