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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06日 星期一

    巴勒斯坦加入国际刑事法院

    作者:本报记者王水平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06日 04版)

        本报特拉维夫4月5日电(记者王水平)总部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日前举行仪式,接纳巴勒斯坦成为其第123个成员国。这意味着,今后国际刑事法院将对发生在巴勒斯坦领土上的罪行拥有管辖权。

        国际刑事法院第二副主席尾崎久仁子在仪式上欢迎巴勒斯坦正式成为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她指出,加入《罗马规约》只是第一步。在《规约》于当天对巴勒斯坦生效的同时,巴勒斯坦也获得了作为《规约》缔约国的所有权利和责任。尾崎久仁子还向巴勒斯坦外长马勒基赠送了一本珍藏版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以象征双方致力于法治的共同承诺。

        巴勒斯坦外长马勒基表示,随着巴勒斯坦成为《罗马规约》的缔约国,世界也朝着结束有罪不罚和不公正的漫长时代迈进了一步,从而更加接近正义与和平的共同目标。巴勒斯坦首席谈判代表埃雷卡特当天发表声明说,正式加入《罗马规约》是一项“历史性事件”,是“朝着国际承认巴勒斯坦合法权利的方向迈出的一大步”,国际刑事法院将正式启动对以色列在巴勒斯坦领土,包括加沙地带所犯罪行的调查。

        巴勒斯坦于今年1月2日向联合国提交了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等16个国际公约和条约的文书,并向国际刑事法院提出要求,对去年夏天加沙冲突期间以色列所犯罪行进行责任追究。根据《罗马规约》,在巴勒斯坦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加入书之日起,60天后第一个月份的第一天,即4月1日,该规约对巴勒斯坦开始生效。

        成立于2002年的国际刑事法院其主要职能是对犯有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等严重罪行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国际刑事法院成立的基础是2002年7月1日生效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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