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这一概念肇始于欧美的女权运动,其泛指以性别平等、男女平权为价值取向流布于西方各国的社会文化思潮。作为西方女权运动的产物,女性主义小说则是女性主义思潮在文学艺术领域的实践化和具体化。女性主义小说自19世纪末至今,在西方文坛发轫勃兴并持续演进,构成了一种奇诡卓异的文化潮流和一道璀璨耀目的人文景观。但由于历史因素使然,中国妇女解放始终没有内生成为独立的大规模社会运动,换言之,作为中国社会进步重要维度的妇女解放运动,并未派生出女性主义思潮,女性主义小说更无法脱颖成长为一种文学派别,而是散见于一些个体的不自觉的创作行为之中。
近年来,一些著名女性作家纷纷推出袒露女性本能欲望、彰显女性自审意识、尊奉女性独立人格的小说作品,如王安忆的《天香》、铁凝的《火锅子》、陈染的《与往事干杯》、林白的《北去来辞》、迟子建的《晚安玫瑰》、池莉的《水与火的缠绵》和方方的《风中黄叶》等,这些作品被泛泛地定义为“女性主义小说”。这些小说大多以女性主人公为中心人物,以女性的经历、体验为中心构筑情节,也许正因为此,它们才被冠以“女性主义小说”之名,但这种命名似乎来自于非严肃非正式的文学圈子,缺乏有说服力的理论依据。中国女性主义小说,客观地讲是指由中国女作家所创作的,从自我生命体验出发,否弃传统的男尊女卑观念、维护女性尊严和利益的小说作品。用这一标准来衡量,包括上述作品在内的女性题材小说一定是女性主义小说吗?这些小说是否具有对男权社会进行颠覆的思想倾向?这些小说是否在不知不觉中将女性拉入提高素养的陈旧模式中去?这些小说得以广泛流传便意味着“女性主义觉悟”已传播开来了吗?它们对女性经验的叙述与大众感伤情绪联系的是否紧密?这种对妇女经验的摹写与女性主义者的主张有着何种内在关联?
回答是不一定的,因为女性主义小说已经从过去单纯追求女性独立的层面向注重社会地位、人格、性爱、生存价值、婚姻家庭等多方面发展,所以,界定女性主义小说必须考虑女性题材作品的广泛性和多样性这一外在因素。也就是说,以女性为中心的作品的出现不是一种新的文化现象,女性小说不仅不一定与女性主义有必然联系,还可能恰恰与女性主义相背离。这些小说例如池莉和陈染的都市女性题材小说,其作者是女性,读者也多为女性,情感的、欲望的屈服常常是其小说的主要特征,然而没有什么比这些主要特征距离女性主义的思想内核更为遥远了。这类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总是通过性屈服和婚姻来获得物质上或政治上的成功,并且把物化的爱情、婚姻当作人生幸福的全部,当作女人生命的全部意义之所在,然而这种极端呆板的写作模式却并不妨碍出版商们在图书市场上创造销售量的神话。一般说来,这类小说与普通言情小说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即把女性“体验”置于中心地位,集中表现她们的喜怒无常,问题在于如何认识和理解女性“体验”?笔者以为与其说是女性的经验,不如说是对威权化的男性经验的复制,或者说被男性界定了的女性经验,根本不是女性作为具有独立完整人格的人的经验。被男性文化话语浸透的文学,要求其作者的写作经验和读者的阅读经验都是男性的。因此,当人们安排了一位女性作者或女性读者时,人们也对她们的经验提出类似的要求,不是要求她作为女性主体本身的经验,而是要求她作为女性被固定、被限制、被欣赏的经验。久而久之,这种外在的男性的强制性规定被女性内在化、心理化,甚至成了绝大多数女性的集体无意识。
因此,这类女性小说的作者所体会所叙述的经验只是男性体验的复制,这类女性小说依然是男性话语的一部分,与女性主义小说尚有差距或者是相去甚远。即使把文学当作男性话语已成为绝大多数女性的集体无意识,这类小说也不再是新现象。例如王安忆的《天香》其实是一个被男性界定的女人的梦:贫穷而有教养的女子闵得到一个有征服力的男性柯海的爱情并通过婚姻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利益,她似乎生来就是为等待这些,她对他的爱至衷至诚甚至在柯海移情别恋后也一如既往,她的教养能力只在家庭中发挥,她需要被爱,需要别人对她的需求,这正表达了一个被男性界定的女性的渴望:婚姻、爱情和对男人的依附。这种情况到了池莉的《水与火的缠绵》里则更加圆熟与别致。池莉笔下的女孩无论活泼、温婉还是娴静,一律是“可爱”的——男人心中的可爱;她笔下的女孩一定纯情,爱情主宰一切;如果这个女孩是贫穷的,她最终一定能遇到并嫁给一个有钱有地位的情郎,让这个情郎带给她金钱地位的时候也展示他对她的绝对优势和主宰;如果这个女孩是富裕的,那么她会帮她贫穷的情郎一步登天成为他获取金钱权力的工具;如果这个女孩成为她所钟爱的男人的拖累,那么她会死掉或者离去;如果这个女孩被某个她所钟爱的男人朝思暮想,那么她最终会跟他喜结良缘;即使男人离家或离世,她仍会一生贮满痴情……池莉的小说更充分更广泛地叙述了一种被男性界定后的女性的集体无意识,因此在青年读者中特别是女性青年读者中出现了大量的粉丝。
这一切说明,如果只因一本书将所谓女性的体验放在中心地位,就认定它具有女性意义的兴趣,这将陷入极大的误区。必须分辨在女性经验和叙事话语中所包含的主观倾向和意识形态,因为所有的对现实的叙述都是现实的主观拟写,在主观上都依赖于一定的意识形态。像池莉和林白,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她们的意识形态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真正的女性主义小说,必须写出女性作为人的意识的觉醒;它应该否定男性意识对女性的价值期待;它应该叙述女性作为与男性平等的有独立人格的人的主体感受和体验;它应该有自己的价值体系;它应该表现女性的个人欲望和权力,质而言之,女性主义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应该作为与男性平等的有自由意志的人出现。
由于历史文化因素的浸润,在中国以往的女性小说中几乎没有可以完全称得上是女性主义小说的作品。尽管男性对女性的界定逐渐内化成大多数女性的集体无意识,但期待攀升和超越的女性,从未停止过努力,因此在某些作品中仍依稀可见女性主义的曙光。例如20世纪40年代,一代才女苏青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式的女性主义小说终于产生了,其女性小说的主旨实现了从“争做人”到“争做女人”的根本性转变。苏青的小说创作是建立在她真切的生命体验之上的。她的小说《结婚十年》,是其以独特的家庭生活、夫妻生活的视角,通过许多家庭琐事,闺房闺情,再现了女性对自身价值的向往和追求,作品大胆地描写包括内心情欲在内的女性欲望,揭示了女性的生命压抑,自此中国文学创作中出现了真正的“女人世界”。同样的觉醒意识也表现在张爱玲身上,其创作的小说《霸王别姬》描写了那个千古流传、脍炙人口的美丽传奇,提到它人们自然联想到时下泛滥的美人伴英雄、美人为英雄殉情或美人因英雄富贵等历史故事,自然联想到虞姬是千千万万个中国古代节烈贞女中的较为出色的一员。张爱玲不仅仅是对这个故事进行一次重写,更应看作是一次尝试性的希望能解构男性中心话语的重写,她第一次赋予虞姬独立的人格意识。张爱玲写道:“如果他(项羽)是那炽热的,充满了烨烨的光彩、喷出耀眼欲花的ambition火焰的太阳,她(虞姬)便是那承受着、反射着他的光和力的月亮。”垓下突围前项王在帐中熟睡时,虞姬独自静夜沉思,“她怀疑她这样活在世上的目标究竟是什么”,她想到无论项王成功与否,她都“仅仅是他高亢的英雄呼啸的一个微弱的回声”,独立的人对自己不独立地“为了他而活着”并因他富贵而对人生价值目标作了否定,她不愿再作他的月亮了,于是毅然挥剑自刎,上演了一场“姬别霸王”的千古悲剧。
在当代文坛,抱定女性主义宗旨来写小说的女作家已越来越多,但还没有出现比较理想的成熟完美的女性主义小说,这并不奇怪,这与社会的进步和女性的真正解放程度直接有关。女性主义小说的发展是与妇女地位的提高同频共振的,既然女性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已是大势所趋,那么高品位的女性主义小说的出现也将是时代进步的必然结果。
(作者为编审,哲学博士,哈尔滨工业大学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