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这柔媚如幼鸽,冷酷如暴君的家伙,猜猜他是谁?
大部分时候,他与我待在同一个空房间里,听着打字键的哒哒声,挥舞手臂,脚尖踢到空中,哼着滴滴答答的小曲。我不回头,他时而迫近,温热的呼吸喷在我后颈上,吹起碎发。我不看,但我知道他在。
有时,他会把我推得远远的,远隔七个不可逾越的重洋。我得像少年Pi一样乘着猛虎之舟,漂荡在他或许会出现的海域。冀灵体之复形,御轻舟而上溯。浮长川而忘反,思绵绵而增慕。
当他终如蜃楼一般现出形状,在夜星最后的辉光里,我就要用最快的速度编结词语句子,织成索具,丢出去套住他的脖颈、手腕、脚踝,像《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捕捉巨鱼一样,把他一点一点拽回身边。
我紧搂住他的胴体,四肢并用,双腿也盘绞在他腰间,一口咬在他湿冷的皮肤上,代替亲吻。他握着我的手,在海浪雪白的泡沫上起舞。
缱绻的时间,或长或短。我从不恳求他留下来,因为一旦留下来,他也不再是他。
这是我跟他之间不会结束的游戏:我得去找他,不断地失散,再重逢。每次出现,他的样子都会不同。每天、每个小时,甚至有时我一转身,他就会消失不见。
但我知道他永不会离我而去。五岁我第一次见到他时,正沉浸在小孩子那种天昏地暗的痛哭中。忽有两片嘴唇吻了我的额头,我抑住啼哭,听到他说,来来来,咱们来做个交易,以后你可以一辈子做我的秘密情人,你将拥有我的忠贞不渝,但你也要终身爱慕我,侍奉我,用你心上最烫的血给我暖脚。
我说,我愿意。
后来他带来一双好看的红鞋,亲手替我穿在脚上。那鞋一套上就隐没了,但我感觉得到那魔力流转。他说,一旦穿上就脱不掉了,你得穿着它跟我跳舞,跳到死。
我跪下来吻他的手指尖,说,不敢请耳,固所愿也。
事情就这样成了。
在旁人口中他有很多名字,人们认为他的母亲兼上司是“缪斯”,又把他降临的那一刻为灵魂带来的震颤叫做“烟士披里纯”。对我来说,他是疯疯癫癫喜怒无常的疯帽匠,是为拇指姑娘安上蝇子翅膀的小花王,是要我把胸口抵在刺上的红玫瑰。我永远看不厌他变幻不止的面貌。只要是能与他厮混的地方,我都愿称之为天堂。
有时跟他整天温存,躺下睡觉时又默默反省自己的愚钝,计划明天该跟他说点什么聪明话。
在最痛苦的时候,我背转身去,决定跟他冷战,但板起脸还没五分钟,一思念起他,手心立即湿了。
现在我每天的工作是给他写情书。他看我写得好,偶尔捎一点钱给我,我就靠那点钱过活。我不在意也不奢求。纪伯伦说:不要想指引爱,如果它觉得你配,它自会指引你;而爱在爱里面已经满足了。我说,请引我去宇宙尽头的餐厅,去一切地图上不存在的地方。求你跟我跳舞,一直到死。
(作者为80后作家,自由撰稿人,已发表大量小说、散文、书评、影评,曾获“2011年度华文最佳散文奖”“朱自清散文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