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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03日 星期五

    国家工商总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作者:本报记者 陈晨 郑北鹰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03日 08版)

        本报北京4月2日电(记者陈晨、郑北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在工商总局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家工商总局2日召开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电视电话会议,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在会上表示,今年,国家工商总局将狠抓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地,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释放改革红利。

        张茅强调全国工商系统要从四方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加快推进“三证合一”改革,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尽快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今年年底前在全国全面实行“一照一号”登记模式,推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有效运用。二是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改革经营登记范围,放宽住所登记,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着力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加快国家法人库建设。三是尽快制定出台推进“先照后证”改革的措施,严格执行国务院正式公布的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目录,目录外的一律不作为公司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四是积极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坚持市场主体法不禁止即可为,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的经营自主权,推动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市场的机制。

        此外,国家工商总局还将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竞争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落实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简化办理手续,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小微企业能便利地享受到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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