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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31日 星期二

    湖南卫视动物明星真人秀节目《奇妙的朋友》开播以来,质疑声音此起彼伏。有人反对,有人支持。那么,动物保护宣传的合理界限在哪儿?人与动物的关系应该怎样?有专家认为——

    人类应是动物世界的“看客”

    作者:本报记者 叶乐峰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31日 09版)
    《奇妙的朋友》节目图片。CFP

        日前,有国际动物保护组织发表声明,指责湖南卫视动物明星真人秀节目《奇妙的朋友》,并呼吁类似节目停播。

     

        而《奇妙的朋友》制片人严典雅回应称,争议不能掩盖做节目的初衷,“我们的每一个设置都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保有很好的初衷,没有违背动物的生活习惯”。

     

        真人秀节目是哗众取宠还是宣传动物保护?动物保护宣传的合理界限在哪儿?

     

    反对者:“不理解对方的‘天性’,爱会转变成伤害”

     

        自节目开播以来,外界的质疑声音此起彼伏。

     

        2月24日,微博名为“谯姑娘”的网友罗列了抵制《奇妙的朋友》的理由,其中包括不能站在拟人化的角度去看待和对待动物,给猩猩穿衣会引发其认知障碍、野生动物身上的疫病涉及公共安全防护等“六宗罪”。

     

        2月25日,曾经在非洲做过多年灵长类研究的进化人类学博士谭竞志进一步指出,该节目在细节处理方面不当,比如“节目中有个环节是带小黑猩猩和父亲相认,而实际上,雄性黑猩猩有两个‘黑暗’的本能,惧外和杀婴。”他说,“不理解对方的‘天性’,你的爱会转变成伤害。”

     

        该国际动物保护组织声称,“将猿类展示在非自然的、拟人化的场景中,会让观众认为它们并不濒危,甚至暗示它们是绝佳的宠物。”他们认为,类似电视节目的播出,只会让大猿宠物贸易需求进一步上升,而黑猩猩是一种濒危物种,其野外种群数量正在锐减。

     

        据果壳网一篇文章介绍,20世纪80年代台湾一档节目找来一只红毛猩猩幼儿当嘉宾,引发了追捧而造成走私和宠养,导致1000只猩猩的死亡。

     

        在北京市政协常委、动物保护专家郭耕看来,动物分为野生动物和驯化动物,“野生动物不应该和人类直接接触,保持距离,同时也是对动物的尊重。”他认为,这种真人秀节目很容易和商业行为产生联系,对动物保护是不利的,也不符合《野生动物保护法》立法目的,明星完全可以保持距离地表达爱,没有必要如此亲密接触。

     

    支持者:“感染和带动很多人关爱动物”

     

        据记者了解,近3个月的播出让不少观众认识了几十种野生动物,也知道了考拉、猩猩、大象、白鲸等多达二十多类动物的生活习性、特征等。不少热心网友表示,节目不仅有趣,还有很多科普的内容,对人类而言,只有通过了解动物才能更加爱护和保护动物。

     

        来自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曹良认为,通过节目的播出,会将野生动物更加精彩的一面展示给公众,会吸引更多的人来关注野生动物保护,这是很可取的。如果今后能再多增加些动物保护方面的内容,那效果会更好。“明星所表现出来的热情和对动物的感情,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会感染和带动很多人关爱动物。”

     

        “任何正面的宣传都是有作用的,特别是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参与到关爱野生动物的行列,加入保护动物的公益组织中,明星效应无疑将影响更多的人。”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邓学建说。同时,他建议节目应该根据动物的习性、生活规律来设计内容,让观众更完整的了解动物的生活。

     

        华南濒危动物研究所研究员胡慧建认为,“一个好的节目,可以带动上亿的观众懂得保护动物,这个正能量是非常强大的”。

     

    电视节目要关注伦理问题

     

        该节目有无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相关法规?这是双方反复争议的焦点。

     

        《奇妙的朋友》的拍摄地长隆野生动物世界强调,“我们动物饲养、展示、繁殖,都是严格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国家法律的指导下进行的”。

     

        至于国际组织提及的“野生动物进口问题”,长隆方面的负责人解释说:“都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正常程序审批的,没有国家林业局的批准以及相应的流程和手续不可能完成野生稀有动物的进口。”对于“大猿宠物贸易需求上升”的假设基本属于无稽之谈。

     

        针对前不久国家林业局出台了禁止游客接触野生动物的规定,曹良认为,这样的规定是很有必要的,但这个规定是针对普通游客的。节目中的明星经过培训和体检,上岗前经过严格的消毒和防护处理,“他们在员工带领下做动物服务的工作,不能简单理解为普通游客,他们实际扮演的是员工的角色”。

     

        但也有专家认为,“不违法”不代表你做得一定对,“没有违背动物的生活习惯”也需要更权威的专家给出定论。一方面需要电视台应有动物保护的自觉与意识,主动进行可行性的认证;另一方面则要求审查单位,在审批之前应当增设相应的评估程序。

     

        西南科技大学新闻系主任刘海明表示,电视节目以动物为对象,该节目不是第一家,《动物世界》早已捷足先登,且没听说有啥争议,人类应当是动物世界的“看客”,而非直接的参与者,“该节目在创意方面值得称道,但好的创意,还要考虑节目是否会侵扰其他群体,这涉及电视节目的伦理问题”。

     

        (本报记者 叶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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