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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08日 星期日

    天下事三人谈

    依法治国: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作者:本报记者 周洪双 王昊魁 靳昊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08日 05版)
    CFP
    西安市民在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场观看依法治国宣传展。

    新华社记者 李一博摄
    新华社发

    徐骏作

        李少平代表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史小红委员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伟程代表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两会上,代表委员纷纷对此建言。

     

        领导干部要做:

     

        尊法的模范

     

        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

     

        学法的模范

     

        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

     

        守法的模范

     

        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

     

        用法的模范

     

        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抓住领导干部,就抓住了依法治国的关键

     

        ●记者: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依法治国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杨伟程:在全国人大执法检查以及人大代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工作、推进改革、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还比较欠缺。当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各级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因为只有法治护航,政府才能树立权威,赢得人民的信任。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是否具备法治意识,因为这决定了领导干部能否以法治思维去要求政府工作人员。

     

        史小红:就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情况来看,有的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漠、对法律不尊重,主要表现为在履行职能的时候不作为、为官不为,或者乱作为、越权行事。有权不可任性。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公权力,其决策直接影响公共利益。领导干部在我们国家所有重大事项的推进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只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确保公共决策符合法律程序、符合人民利益,这对国家富强、民族进步都起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李少平:领导干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巨大,他们在培养公民法治意识方面起着模范带头作用,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角色。政府部门怎样依法行政,社会各方面怎么自觉尊法守法,都离不开领导干部的示范影响。我们党在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在领导干部的带动下,全社会法治意识才能提高,尊法守法的氛围才能形成。所以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是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记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如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杨伟程:我们大力实施简政放权,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权力过度集中,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导致腐败问题产生,损害了群众利益,阻碍了改革进程。放权是一个方面,不能放的权力也要强化法律规范,避免领导干部凭个人喜好干预权力的正常运行。当前一定要倡导各级领导干部将“法”的理念深深印在心中,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史小红:依法治国,首先全社会要提高法治意识。我们在工作中遇到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漠,遇事专门避开法律用其他方式解决,极大干扰了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我们一定要让领导干部树立依法用权、依法行政的意识,用法治的思维和理念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即使在法律不完善的地方,也要用法律的方法和原则解决问题。

     

        李少平: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只领导干部,所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要依法办事,从依法用权的角度来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观念。依法用权也意味着领导干部的权力是按照法律规定授予的,领导干部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使权力。我国法律制度的本质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实质上是完全一致的。

     

    把法治素养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记者:如何将依法治国理念融入“关键少数”的遴选和考察中去?

     

        史小红:有的地方已经将法治理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中去。比如在一些地方,若政府部门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相关领导干部当年的业绩考核和评优就会受到影响。行政诉讼就是俗称的“民告官”,在行政诉讼中败诉,表明政府部门没有依法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可以倒逼领导干部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还有的地方将法治素养考核作为领导干部提拔的一个先置条件,法治素养不足的领导干部不得提拔。在这样的用人导向下,领导干部自然会努力学法用法,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将依法治国的理念和能力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既是一种导向也是一种倒逼机制,这样的做法应该加以梳理总结,推动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提升。

     

        杨伟程: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16字方针,到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理念在逐步发展完善。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也在这个过程中逐步提升。我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不仅领导干部,普通公职人员也首先要过法律关。把基本法治素养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入门的门槛,并逐步提高这个门槛,才能为建设法治政府筹备优秀的人才队伍,这也是一条治本的途径。同时,应该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法治政府成效的重要方面。法治政府应该做到“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这是检验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成效很重要的方面。要让人民群众来监督政府,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打造一支优质高效的公务员队伍,保证我们的各项工作依法推进。(本报记者 周洪双 王昊魁 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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