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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21日 星期三

    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

    作者:本报记者陈鹏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21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陈鹏)近日,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大纲》)。《大纲》指出通过课程教学、实训实习、职业指导等方式帮助中职学生树立理想信念、培育良好道德品行,把他们培养成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此次修订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贯穿始终的红线,全面融入德育工作的全过程。《大纲》突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特色,强调养成教育、实践教育,加强实训实习期间的德育,企业参与学生实训实习期间的德育工作等。

        《大纲》指出,学校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拓宽德育途径,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通过学生实训实习环节,结合实训实习的特点和内容,抓住中职学生与社会实际、生产实际、岗位实际以及一线劳动者密切接触的时机,进行以敬业爱岗、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凝练具有职教特色的办学理念和学校精神,建设体现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为适应网络信息化时代,强调运用网络等新媒体加强德育,用好网络阵地。

        针对德育工作的实效,《大纲》要求学校把德育工作实绩作为对部门及教职工考核、职务聘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内容,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还要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和行为表现,对每个学生做出客观公正的品德评定,发挥品德评定对学生成长成才的积极引导作用,并结合行业和用人单位对从业者的职业素养要求,在德育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具体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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