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9日电(记者冯蕾)国家发改委19日下发通知,部署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通知明确,禁止以“零负团费”等虚假宣传招徕游客。
通知指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集中整治交通运输和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查处违规上调客运票价和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价外加价、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及强制搭售商业保险或旅游产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旅游业经营者以“零负团费”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等欺诈行为,规范交通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粮油、液化气、成品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和居民日常消费特色食品价格的监测监管。要严肃查处商品零售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虚假优惠折扣、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禁止采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价格手段和标价形式进行促销。对价格违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价格欺诈行为屡查屡犯的经营者,要依法从重处罚,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消费者可通过拨打12358全国价格举报热线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