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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13日 星期二

    新政出台,医生“走穴”有法可依

    作者:本报记者 金振娅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13日 05版)
    允许医生多点执业CFP

        近年来,医生“走穴”一直是一个敏感话题。由“走穴”引发的医疗责任事故、医生收受“红包”等事件无不牵动公众神经。

     

        12日,国家卫计委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规能让医生“走穴”就此阳光化?优质专家资源能否因此真正“下得去”?或者,此举能规避医生在多点执业中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吗?

     

    从“书面同意”到“同意”,为医生“松了绑”

     

        何谓多点执业?顾名思义,在一定有效注册期内,医师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医疗机构定期从事执业活动。同时,此次《意见》明确了多点执业的医师主要条件,“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

     

        2014年年初,国家卫计委曾就医师多点执业发布了征求意见稿,一年来征集各方意见,12日发布的新规有了不少亮点。

     

        《意见》明确规定,“医师多点执业实行注册管理,同时探索实行备案管理的可行性,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探索实行区域注册。医师多点执业此前实行的是审批制,而备案管理只需要登记,不再需要批准。”

     

        “这意味着医生申请多点执业有了‘松绑’的可能,医生将从公立医院中进一步获得‘解放’。”中国医师协会信息部主任张帆表示,“从征求意见稿要求取得第一执业地点的‘书面同意’,到《意见》中改为取得‘同意’,这对医生的限制有明显不同。‘书面同意’,必须领导同意还得加盖公章,改为‘同意’后灵活性就大了很多,意味着以后医生只需跟医院‘打个招呼’就可以了,自由程度更高。”

     

        多年来,我国医生一直是“单位人”,受限于所在医院之余,同时也拥有所在医院的优质医疗、信息资源以及较好的职业上升空间。恰因如此,所在医疗机构是否支持医生多点执业,是关键问题之一。

     

        对此,《意见》明确提出,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并完善内部管理,不能因医师多点执业而影响其职称晋升、学术地位等。

     

    让好医生“下得去”,还须完善配套措施

     

        医生多点执业,一旦出现医疗事故,谁来担责?

     

        《意见》明确,“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应当由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的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其他非当事医疗机构均不承担相关的医疗损害或纠纷处理责任。”

     

        在医疗风险防范等方面,《意见》指出,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任一执业地点。

     

        对此,中国医师协会也正在进行调研。张帆指出,尽快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尤为重要,国家需要加大支持力度。

     

        目前,有的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有限,没有配套的医疗设备、护理人员、麻醉人员等,即便有好医生要去,也无法真正“下得去”。张帆表示,尤其是有些医师在所在的第一执业医疗机构工作多年,医疗团队之间的默契也是避免发生医疗事故的原因之一。

     

        因此,她认为,在多点执业政策推行期间,各个地区要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尽快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水平和加快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发展。“当然,如何促进良好的医患沟通也是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那么,多点执业医师的薪酬如何确定?《意见》明确规定,由医生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与医师协商确定,同时,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未达到全职医师要求的,不能领取全职薪酬。对此,国家卫计委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透露,今年会出台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在专家看来,这也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医师多点执业的进展。

     

    多点执业尚不能完全解决优质资源配置不平衡现状

     

        此次,由国家卫计委、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意见》的初衷,是通过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据悉,目前多个省市区正在考虑研究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相对来说,北京、浙江、深圳是“改革先锋”,力度更大。

     

        比如,深圳在今年6月底前将制定医务人员执业管理方式的改革方案,建立医师多点执业地点自行报备制度,全面放开医师执业地点限制,实行“统一注册,全城通用”。

     

        然而,专家指出,仅凭多点执业一项政策,只能缓解优质医疗资源不均衡困境,有助于化解医生“走穴”引起的一些风险,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优质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现状。对于中国近290万医师的队伍来说,还需要推进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同时要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只有打破行政级别和人事编制,让医生能够自由流动,医生身份才能真正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身份过渡。

     

        目前,北京正在尝试取消医生的编制,逐步实行全院的合同聘用制。北京市医改办曾表示,北京建立包括全职、兼职等多种用工形式并存的用人制度,实行阳光、规范、责权对应的多点执业。

     

        面对新出台的《意见》,医生们会如何选择呢?记者采访的医生们意见不一。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的一位医生说,如果新规能够开展起来,医生本身的收入和成就感能得到提升,医生自身的价值能得到更好的发挥,患者在家门口能够看得上好医生。但是,他也表示,目前,在体制性改革尚未逐项实施前,他还不会去“试水”。

     

        同时,也有一些医生开始跃跃欲试。协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分泌科的一位专家说,如果我去多点执业的医院有着较好的配套设施和管理制度,我愿意去“试水”。

     

        “我的一位同学在美国取得麻醉师执照后,同时供职于8家医疗机构。这也是和国际接轨的通行做法。”张帆说,“如果国内的各项制度完善后,这也许是优秀医生日后的工作常态。”

     

        (本报北京1月12日电 本报记者 金振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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