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冯永锋)环保部在30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全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三步走”目前已完成,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1436个监测点位,将全部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进行监测和实时公布。这标志着全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圆满完成,提前一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城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的要求。
据环保部总工程师万本太介绍,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区域,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向地级及以上城市推开。目前,这一工作已全面完成。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将正式发布所有实时监测数据,发布的数据包括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一氧化碳6项指标和空气质量指数(AQ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