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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武汉光谷出台“创业十条”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作者:本报记者 夏静 光明网记者 张晶 《 光明日报 》( 2014年12月23日   06 版)

        本报武汉12月22日电 记者夏静、光明网记者张晶22日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了解到,为激发科技人员和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东湖高新区近日出台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建设创业光谷的若干意见》,即“创业十条”。这是继“黄金十条”后,光谷在创业方面推出的一个含金量很高的政策。

        10条新政策中,多条鼓励在校大学生、高校科研人员、青年教师等在东湖高新区创新创业。为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新政支持高校设立市场导向、机制完善、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并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促成高校持有的科技成果,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的高校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按照成交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机构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根据新政策,在高新区创业人才类企业或孵化器在孵科技型企业实习实训四个月以上的在校大学生,政府将按照企业支付大学生工资待遇的50%,给予企业每学生最高1000元/月的实践补贴,以支持大学生到创业企业实习实训。

        新政策还完善了创业风险保障机制,设立创业风险援助资金,对在孵化器内创业失败的企业,对其核心团队成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给予50%补贴,并按武汉市规定的同期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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