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伦理学会与上海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慈善伦理与核心价值观学术论坛”日前在上海召开。来自国内多所高校和科研单位的3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
上海师范大学周中之教授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蕴含着向上的精神,又蕴含着向善的精神,而慈善伦理倡导的恰恰也是一种向上、向善的实践精神。在这个意义上,慈善的伦理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相互促进又相互融合。华东师范大学朱贻庭教授认为,慈善包括不忍人之心的道德意识、不求回报的道德品性及扶贫济困的道德行为和效果,是善心、善举、善功的统一。慈善伦理要切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是对德性论—道义论—功利论的超越,达到德性、道义、功效的统一。上海社会主义学院姚俭建教授认为,当前,社会上存在资本逻辑下的市场慈善模式、需求逻辑下的人力慈善模式以及资本加需求逻辑下的市场与人力相叠加的慈善模式,这三种慈善模式都需要规则约束,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慈善立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湖南师范大学周秋光教授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为慈善文化的生成提供了思想渊源,人们需要到历史长河中去寻求符合现代国人心态、适应现代社会道德认同感的善念,传承中华民族的慈善传统美德,使其成为人们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
与会专家还就慈善伦理的文化血脉、理论建构与实践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