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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12日 星期五

    上海高院年仅47岁副院长邹碧华辞世

    群众自发缅怀追思好法官

    作者:本报记者颜维琦、曹继军 《 光明日报 》( 2014年12月12日   04 版)

        本报上海12月11日电(记者颜维琦、曹继军)“做法官,当如邹碧华!”10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级法官邹碧华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7岁。这一消息很快在微博、微信上传播,无论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学者,都在表示哀悼和致敬。

        “邹碧华走了,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了整个法律圈的尊敬。”有人发出这样的感慨。一个法官的离开为什么让这么多人流泪和痛惜?有人说,邹碧华是当下最稀缺的好法官,他的学识、品格、正义,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今天,尤为珍贵。

        1988年,从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毕业的邹碧华只身来到上海,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从事书记员工作。那一年他21岁。从此,他的生命和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2003年,邹碧华担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随后,从上海市高院民二庭庭长、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到2012年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邹碧华凭着自己的学识和能力赢得了司法界的尊重和认可。在上海市高院,邹碧华负责司法改革与网络信息化等业务,忙于工作和著述的同时还兼任大学教授,是全国知名的审判业务专家和学者型法官。

        就在邹碧华去世的前一天,12月9日,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正式开通,邹碧华正是这一重大创新的主力推手。在法律界,邹碧华的演讲一直是一个传奇。半个月前,在全国律协民委会2014年会上,邹碧华以一段30分钟的演讲描绘了上海法院的信息化蓝图。他的演讲题目是《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和以往任何一次演讲一样,这个“法院系统最好的产品经理”,赢得了全场雷鸣般的掌声。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会是他的最后一次演讲。

        12月9日,邹碧华去世的前一天,还是他儿子的21岁生日。邹碧华的儿子在朋友圈写道:“昨天晚上爸爸打电话祝我21岁生日快乐,还和我谈到他21岁的时候,刚刚本科毕业,只身一人来到上海找工作。除了妈妈谁都不认识,住在纺织大学学生公寓,一家家单位敲门,投简历。还说这里面有很多故事,下次有机会要和我细说,没想到却成了永别。”

        记者了解到,邹碧华是在赴上海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感胸闷不适,送医院抢救,终告不治。这位正当壮年的好法官,把一生献给了他热爱的司法工作,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和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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