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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04日 星期四

    丁涛:让宪法走进每个公民的生活

    作者:本报记者 梁捷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04日 11版)

        作为专注服务于私人法律服务项目的律师,我对宪法的实施有很多案例和体会可讲。

        宪法是母法,是根本法,是依宪治国和确立法治信仰的基础。我在10多年的执业过程中,承办过不少劳动争议、离婚继承、股东权益保护等案件,回顾这些执业中为当事人维权的经历,让我看到公民权利被侵犯时有发生,深深体会到法律规范并保护被侵权人权利的重要,而法律的根本源头是宪法这一母法,对母法的充分认知和尊重,是依法办事的基础,是依法维权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尽管宪法在个案中不被直接适用,但宪法的精神体现在每一部法律当中,体现在每一个案件当中。比如宪法第49条关于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规定需要具体的法律规范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就细化了这一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我国社会老龄化的现实推动了探视父母义务的立法化、家庭宪法保障的具体化。探视父母属于义务道德,法律应当符合道德。法律也需要社会文化认同的支撑,不能只讲权利义务的平衡而忽视正确是非观的构建。精神需求是没有办法通过外加的强制力予以实现的,“常回家看看”只是一个倡导性规范而非强制性规范。我曾办过一个案件:孤身一人的李先生有一儿一女,由于子女不孝,李先生将自己的财产一套房子和大额存款遗嘱赠给了他的保姆,李先生去世后,他的子女来主张继承遗产,最终该保姆依据公证的遗嘱,得到了相关遗产。公民有自己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作为子女不仅要从物质上,更要从精神上关心照顾好老人。

        我认为,国家宪法日对树立公民的法治意识、推动宪法实施具有深刻意义和深远影响,让每一个公民都有自己的法律顾问,是推动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我和我的团队正在努力搭建为普通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的私人律师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不被侵犯。(本报记者梁捷采访整理) (丁涛 北京市普贤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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