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11月10日电(记者孙明泉、朱伟华)黑龙江省委理论中心组日前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举行2014年第三次集体学习,中心组成员先后发言,省委书记王宪魁最后作了总结讲话。
与会者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里程碑意义。推进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决克服“权大于法”的人治思维,做到党委依法决策、政府依法行政、干部依法办事、群众依法维权。同时,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信仰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来。
与会者表示,法治文化既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建设的灵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具有重要而特殊的意义,也是推动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的基本标志。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治价值观,必须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来逐步培育;必须加强关于立法、司法、执法的基础理论研究,深入解读和阐释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回应关于法治建设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析事明理、解疑释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