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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07日 星期五

    光明日报和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研讨会强调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本报记者 李亚彬 姚晓丹 通讯员 韩宇 《 光明日报 》( 2014年11月07日   04 版)

        本报北京11月6日电(记者李亚彬、姚晓丹 通讯员韩宇)光明日报和中国人民大学6日在京联合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会议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深刻回答了关于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以及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光明日报总编辑何东平认为,中国历史既有几千年的人治传统,也有独特的法律文化精华。我们之所以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在于法治优于人治,在于法治更符合社会进步潮流、更适应现代化的要求、更有利于保障人民的福祉、更能够推动实现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促进国家长治久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任重道远。只有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进,才能解决中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才能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跨越、建成法治中国。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靳诺指出,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迫切需要包括法学学科在内的整个哲学社会科学提供思想理论支持。光明日报与中国人民大学联合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邀请首都理论界专家学者,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聚焦法治中国建设中亟待解决的前沿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就是要努力推出更多有针对性、有分量的理论成果和政策建议,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与会同志强调,法治是人类文明之树上的硕果,是人类迄今发现的最佳治理方式。在当代中国,法治是治理的载体、方式和必备要件,法治所蕴含的良法价值追求与治理相得益彰。推进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化,关键是依法善治,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贯穿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法律意志。依法治国离不开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依法治国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前进,才能保证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的国家性质和政治价值目标相一致;才能保证依法治国各个环节协调统一,保证法律机构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人才队伍。

        与会同志说,建设法治政府、法治中国要求我们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依法行政体制,要加快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推进政府依法履职,尽快实现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定化;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立行政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纳入法治轨道,增强政府自身改革的动力。

        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吴付来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执行副会长高小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制度研究室主任韩旭,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教研部科社室主任郭凤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景文、张志铭、冯玉军、张翔,中共党史系教授杨德山等先后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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