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如何建设法治文化和如何增强法治观念,将是未来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
法治文化是现代国家的必需品,正是这种文化奠定了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准,也正是这种文化滋养和培育了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营造法治文化,离不开全社会的努力,关键在于:
一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上访是封建人治文化的产物,消除这一现象就必须使领导者意识到这种人治方式的弊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媒体要理性传播。在新兴媒体快速发展的今天,媒体只有展示真相、客观表达、严守规则、维护公义,社会才能恢复理性、尊崇法治。
三是学校要承担起教育责任。法治信仰涉及三观,只有家庭的耳濡目染,教育机构的长期努力,全社会的共同推进,才可能逐渐形成。学校教育尤其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法治课应作为必修课,让每个学生从小接受法治教育,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在法治文化的熏陶下健康成长。
四是民众要理性表达和行动。形成法治信仰的基础在广大民众。当“中国式过马路”“信访不信法”“走关系”强于“走程序”大行其道时,我们必须反思,是什么力量让规则失效、让理性缺位?为什么人们不愿理性表达意见,按照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如何才能保持理性、按规则行事?
五是法治文化还需制度保障。有些国家的信用体系全国统一,考试作弊就是一个污点,人一生中不断累积的污点不仅影响缴纳保险金额的高低,还影响未来的人生前途。社会信用制度对人的行为和习惯有明显的规范作用和强大的威慑力保障。由于信用体系不健全,执法者和相对人都缺乏有效约束,甚至可以说,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是执法随意和腐败造成的。社会信用缺失,本质上还是制度缺失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