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直面热点问题,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职业体育改革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举措,这对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市场主体,理顺政府市场关系,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意见》针对制约体育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和影响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着重强调了如下方面:
一是简政放权,全面开放。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
二是放管结合,强化服务。一方面,减少体育赛事的行政审批,取消了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另一方面,引入公开竞争机制确定办赛主体,加快全国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公开赛事举办目录,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
三是优化环境,培育主体。为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培育多元市场主体,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引导体育企业做大做强,《意见》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快人才、资本等要素流动,提升体育产业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支持优势企业、优势品牌和优势项目“走出去”。加快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各司其职、良性互动、共同发展体育产业的强大合力。
二、推进职业体育改革
职业体育是体育产业的核心产业。近年来,我国篮球、足球、排球等项目在职业化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总体来说,我国体育的职业化程度和发展水平还不高。《意见》着重强调了如下方面:
一是完善政策,拓宽渠道。一方面,为针对我国职业体育的范围、渠道不广的局面,要求进一步拓宽职业体育发展渠道,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完善职业体育的政策制度体系,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另一方面,为职业体育的核心人才资源松绑,支持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
二是规范治理,培育主体。目前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运作水平、治理能力参差不齐。《意见》一方面立足于整体提升职业体育的成熟度和规范化水平,借鉴国外职业体育联盟模式,鼓励发展我国的职业联盟。另一方面,立足于提升职业体育的运作主体——俱乐部的运作水平,要求完善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三是优化机制,科学决策。受现行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制约,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协会)、企业等关系未理顺,与职业体育发展相关的产权归属、政策体系、联赛决策机制等存在一些问题。职业体育的市场主体是俱乐部,必须改进职业联赛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俱乐部的市场主体作用。
三、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
一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针对场馆体制机制不活、发展动力活力不足等问题,积极推进场馆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创新,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活力。
二是推进建设运营模式创新。场馆运营难题在很大程度上与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脱节、赛事功能与赛后利用不匹配等源头问题有关,应当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实现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
三是推进规模化专业化运营。鼓励场馆运营管理实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更好地发挥品牌、资本、管理、人才等要素的整合效用。
四是推进大型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提升。考虑到大型场馆资源丰富,可开发利用的空间较大,而其复合经营能力普遍不强,应当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实现最佳运营效益。以体育设施为载体,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但是,要特别防止在推动体育场馆市场化运营过程中,为了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导致场馆经营服务“去体育化”和简单出租出借的情况。
在推进体育产业发展中,政府部门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切入点,加快转变职能,为体育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方面,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给企业松绑。另一方面,加强规划、政策、标准引导,加强市场活动监管,搭建服务平台,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发展,凝聚推进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作者单位:江苏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