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在理论界一直存有争议。古典学派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自上世纪50年代中期以来,众多西方经济学家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开始进行系统的研究和摸索。尽管有学者指出部分研究过分夸大了金融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但可以肯定的是,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积极而又紧密的联系。国内学界往往在整理回顾了国外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在宏观经济层面,金融发展确实对整个经济发展起到了协调和促进作用,其发挥作用的内在机理在于整个经济和金融系统而引发的要素流动,特别是资本流动。但是立足微观区域视角的一些研究并没有支持上述观点,有研究发现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没有显著影响,金融发展不是区域经济增长的原因,可能只是经济增长的内生结果。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始终是没有打开的“黑箱”。
就传统意义而言,地方政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调控主要采用财政、税收等非金融手段直接影响企业的运行,进而带动地方经济增长。但是这种调节存在严重的挤出效应和非市场化效应,而且难以切实解决一些深层次问题。伴随着中央深化改革举措的不断推出,立足市场机制、包括资本市场建立和健全区域的经济运行系统就成为当前政府职能部门关注的核心问题。
区域金融影响经济运行的机理分析
区域金融作为经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经济运行的作用可以分为直接和间接两个维度。作为生产性服务业,金融服务本身就是价值创造的重要力量。特别是伴随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层次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必将直接成为区域经济的增长极之一。但是立足以一、二产业发展为主体的区域经济发展,金融在自身赢利、创造价值的同时,更重要的职能应该是为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推动和扶持区域产业的竞争力提升。发挥上述功效的关键在于明确金融系统作用于区域经济的立足点,明确作用的方式和路径,解析内在的机理。
立足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建设,为实体企业提供资本,是金融推动经济发展的核心。融资是资本市场最主要的功能,而资金短缺又是当前企业面临的最大困境。如何通过有效的资本市场运作,发挥金融系统的融资功能,将直接决定区域金融系统是否有效。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组织,是配置资源、创造社会财富的唯一形态。在信贷压力不断扩大、IPO步骤放缓,而企业转型升级资金需求日益提升的情况下,通过有效引导企业分层次地参与“地区股权交易”“新三板”等场外业务和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场内业务,借助小微贷等金融产品,缓解资金压力,实现规模扩张和能力提升等转型升级要务,进而形成区域经济的内源性增长。
立足生产性的金融服务开发,为流通环节提供推动力,是金融推动经济发展的枢纽。对于生产性企业而言,金融系统还为整个经济系统提供服务工作,特别是立足商贸、流通环节,金融的作用非常重大。流通环节立足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金融在支付工具、信用担保、保险对冲、融资租赁等众多环节起到关键性作用。特别是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全球价值链的整合,以供应链金融为代表的新型流通金融服务将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衔接生产与流通的枢纽,成为新的增长极。
立足自组织的金融系统建设,为区域经济提供动力,是金融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实现金融系统的服务功能依靠的不是政府的主导,而是涵盖多层次、多领域的金融服务与中介组织,以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区发展银行、城镇合作银行为主体的银行金融组织,以券商、投行、基金公司为代表的金融中介机构,以地区股权交易平台、股交中心、新三板、期货、现货交易平台为代表的金融平台组织,相互结合、互相补充,构建成为区域金融系统。系统内部能够依靠市场机制,联合企业形成自我供给、自我完善的自组织系统,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
立足安全性的金融防范系统,为区域经济化解危机,是金融推动经济发展的保障。由于资本天生的逐利性,面对地区经济之间的落差,资本将会自发寻找套利的空间和机会,国际资本的“热钱”、国内众多“产业基金”都会对地区的实体产业、地产、消费品等众多领域带来冲击,形成物价上涨,引发经济波动,甚至造成经济泡沫,为经济发展带来威胁。而此时,金融防范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金融政策制定、金融监管系统的运行,保障地区经济平稳发展,将是区域金融体系的重要任务。
结论
区域金融体系构建与金融创新是金融领域研究的前沿问题,也是当前区域经济发展迫切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主流的经济、金融领域更为关注金融调节行为与经济波动之间的数量联动关系,关注宏观和中观层面的内在联系,而相对忽视微观金融系统内部的机理,使得当前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与执行缺乏理论依据,其效果必然与目标相距甚远。本文力图对区域金融作用于经济发展的内在机理进行探讨,认为金融体系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在于提供资金支持、引导产业发展、维护区域经济稳定、提供新的经济增长点等多方面。地方政府在区域金融体系建设以及区域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应该是“掌舵人”,而不是“船夫”,应该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规划、协调、调控与监督职能,针对现有的金融发展瓶颈,大力发展金融组织,推进企业资本化运作,组织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维护金融系统健康、快速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