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决策咨询制度。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大多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相应决策领域的专家库,并制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制度(条例),规范了决策咨询的适用范围、工作程序、咨询形式、激励机制等。
但是,据中组部“建立决策咨询机制”研究组在浙江、江苏、广东、上海等13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调查发现,“开展得不平衡,主要靠领导推动”与“缺少对专家的激励约束和咨询效果的评估”是目前公共决策专家咨询中存在的主要缺陷。持上述两种观点的被调查专家分别占48.2%和53.7%,被调查省直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占56%和61.5%,被调查县市工作人员分别占61.3%和53.2%。可见,智库参与的制度化仍然受限于领导的推动力和智库评价的滞后导致的参与低效现象。
同时,智库参与决策咨询在实践中还会遭遇以下问题:某些地区对重大事项界定不清,决策者有选择地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咨询;决策咨询需求不公开透明,有选择地确定决策咨询机构或专家个人;决策咨询过程和结果并没有形成完善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导致决策咨询缺乏责任追究机制;决策咨询工作走过场,智库或智库成员成为决策者的附庸和利益代言。这样的决策咨询现状,反映了智库参与的制度化不仅仅是参与文件的制定,更重要的是把政策真正地落到实处。智库参与决策咨询制度本身不健全,或者因不细化而有漏洞,就会减弱智库决策咨询参与的实际效果。
(摘编自《学习时报》2014年8月25日A6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