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杨舒9日从中国气象局获悉,由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负责编制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等4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类强制性国家标准日前正式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次发布的4项气象国家标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高空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天气雷达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大气本底站》是首批由中国气象局归口管理的强制性气象国家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23号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配套技术规范,它们的发布实施对于强化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