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城镇化被赋予了扩大内需、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历史使命。从国际经验来看,快速推进的城镇化进程也是一个高碳排放的过程,这似乎是一个难以回避的阶段性特征,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将无所作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了生态文明、绿色低碳等原则和理念。实践证明,只要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就能在较大程度上避免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高碳锁定效应。
凝聚转型共识。“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不仅仅是生活品质的表征,更重要的是顺应自然的要求。当前,中国经济面临增速下滑、产业结构调整、产能过剩等难题,急切要求实现城镇化的绿色低碳转型。凝聚转型共识,就必须让人们深刻认识到,城镇化是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基本条件的。
做好规划引领。规划是导向、龙头,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规划清晰、布局合理,才能为实现新型城镇化提供高效合理配置资源的基本依据,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强化红线约束。长期以来,为了发展经济,各级政府大都缺乏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利用底线意识,全国各地普遍缺乏经济发展和资源开发利用不得触碰的生态红线。完善生态红线制度,需要逐步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以法治手段、刚性约束守护好青山绿水,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完善治理格局。从构建长效机制出发,新一轮城镇化的政策选择应该是致力于构建完善合理的城镇化治理格局,这就需要明确界定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关系与作用,最终实现政府主导力、企业主体力、市场配置力、社会协同力“四力合一”的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