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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9月22日 星期一

    文化探究

    探讨艺术院团的特殊性

    ——评《艺术表演团体管理学》

    王家新 《 光明日报 》( 2014年09月22日   15 版)
    《艺术表演团体管理学》

    傅才武 陈 庚 著 湖北人民出版社

        近30年来,艺术表演团体一直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先行者和试验田。到2012年底,全国文化系统2013家承担改革任务的国有文艺院团已初步完成阶段性改革目标任务,其中,转企改制61%,撤销20%,划转19%,只有一批代表国家形象和承担非遗保护职能的院团继续保留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我国新型艺术表演团体体制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终于形成以面向市场为主的基本格局。当然,与所有改制转型的文化机构一样,转企后的艺术表演团体要面对如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市场生存能力等课题,这是时代赋予这一代文化人的无法回避的历史使命。傅才武、陈庚所撰《艺术表演团体管理学》,正是在我国国有院团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完成、快速进入市场体系的关键时期,力图从理论上系统梳理并努力回答当下艺术院团所面临的经营管理问题。

        新中国成立初期,各级政府将一批旧戏班改造成为国有艺术表演团体,形成了国有文艺体制的最初源头之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主义“文化改造”,不仅仅是戏班“换牌子”或者演员“换身份”,更有作为一种组织方式、功能属性定位和民众日常生活方式的深刻改变,体现了那个激情年代的国家理念,即艺术院团作为一种文化组织被定义为国家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并被赋予以宣传为中心的工具性内涵。改革开放后,艺术表演团体的市场特征和经济属性重新被认同,并成为国家制定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和发展战略的思想基础。

        国有艺术院团改革过程可谓是一路艰辛摸索。《艺术表演团体管理学》一书,全面梳理了我国艺术表演团体的发展历程和特殊性问题,涉及艺术表演团体管理学的学科性质、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演变历程和体制改革、现代科技发展与艺术表演团体管理以及国外艺术表演团体管理模式借鉴等内容,力图将现代公共管理理论与艺术表演团体管理的特殊性要求相结合,从纵向历史的角度和横向比较的视野,为读者描绘一幅艺术表演团体管理过程的全景图。作者将艺术表演团体管理学作为艺术学科门类中独立的分支学科定位,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基础理论研究的价值,是对艺术学作为国务院学位办新增设的第13个学科门类的内涵支撑。借助于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框架对艺术表演团体属性的分析以及对艺术表演团体管理一般性的阐释,有利于厘清艺术表演团体管理的本体性和本源性问题。运用公共产品理论、意识形态理论、注意力理论以及巴摩尔定理等解释框架对艺术表演团体管理特殊性的论辩,从学术的层面充分展示了艺术院团的个性特征以及对管理过程的特殊要求。

        尽管艺术表演团体作为一个较为小众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可能不为中国经济管理学界所高度关注,但正是因为其小众和专业性,使该书具有了独特的学术价值。《艺术表演团体管理学》一书无疑也是中国学者努力解释当代中国艺术经济现象的力作之一。基于我国艺术行业的特殊属性,西方理论框架并不具有完全的解释力,需要转换为一种中国式的话语体系,才能适用于中国艺术行业组织的管理实践。本书总体上符合这一特征要求,既体现了我国文化学者立足于文化体制改革现实需求的求真态度,也体现了改革转型期艺术院团自身的发展诉求,无论是对于文化研究者,还是对于一线管理者,都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工具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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