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文天祥谈到自然界鸟兽嘶鸣时说:“天下之鸣多矣,锵锵凤鸣,雍雍雁鸣,喈喈鸡鸣,嘒嘒蝉鸣,呦呦鹿鸣,萧萧马鸣,无不善鸣者。”大凡物都有自己的表现方式,不管声高声低,悦耳恶耳,都有一种“此间不可无我声”的自然态。
人是自然之物,只不过后来社会化了,有思想善筹划,也就比自然界鸟兽有着更丰富的表现才能。书法是个人情怀的表现方式之一,即便不倦于以古为范,结果还是要脱胎换骨,离古出新。创作是个性的突出表现,每一个人都在创作中罄露了个人的情怀、脾性、技法。如果评说一个人的书法创作类似颜真卿、柳公权,作者未必会满意。在许多人看来,个性的体现才是有价值的,由此,人们追求与众不同,希望有个人风格,发出与众不同的声响。
鸣声和鸣声是有高下之分的。就如蝉鸣,千百年来如一地单调嘶哑且无进化。这样的鸣声只能称为低下者。而黄鹂之鸣则宛转浏亮,甚至有人还专门写了对黄鹂的鸣声的赞美文字,甚至,黄鹂成了好嗓音的象征。可见各鸣各的,还是有高下之分的。有了自己的特点,未必就是好声音。书法史上优秀作品就是那么多,名帖如靶,学者似矢,无数人学二王、颜柳、欧苏,没有谁可以超越。于是面目有所相似,也是必然。每个人都会花很大心思,考量如何与他人异,独立而起。最常见的就是走极端,写常人之不敢写,变常人不敢变之形,使自己的创作与常规审美拉开距离。这种常见的方法很邪乎。在一个审美水准普遍低下的范畴内往往有效,甚至视为新变。从过程上来讲,很短时间内达到的所谓个性,是违背生长过程的。大凡不自然的生长,就如一棵树长歪了,让人觉得奇怪,也由奇怪引起人的注意。龚自珍的《病梅馆记》讲述了一株梅花由正常到不正常的过程,即被人有意扭曲了:“斫其正,养其旁条;删其密,夭其稚枝;锄其直,遏其生气。”这种人为扭曲、残害使之成病梅、怪梅的原因,就是为了“以求重价”,为利所趋而致。有病梅,就有病书。病态的创作心理、病态的审美心理使然。病态不芟除,病书不已。最正常的方法就是循传统路径,学而得形、得神,自然而然地生成。如龚自珍解救病梅那样,“疗之,纵之,顺之”,达到“复之,全之”,恢复正常。
声之有别,然而都需要尚雅、崇高、求美。这是任何追求个性者不可脱离的主旨。书法艺术,天下之公器,安敢私焉?也就有其主旨、境界、格调、法则在内,越是守此正途,也就离书法本质愈近。米南宫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研习前人之作可至乱真。如果这种行为出于今日,理当视为“书奴”,认为死守不知变。然而正是这样一种实在的功夫追求,使一个人充分地汲取了前人之精华。以至有后面的衔花佩实,自成一家。退一步说,即使一个人最终发不了自己的声音,而是二王、颜柳面目,也是会让人庆幸的。明人徐师曾说过:“行歧路者不至”,因为歧路者离了正常,越走越逼仄,以至于无路可走。无从通向大道,也就离审美要求越来越远,甚至无美可言。苏东坡在《前赤壁赋》谈到一种声音:“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舞幽壑之潜蛟,泣孤舟之嫠妇”,就是一种不美之声,让人闻之不快。清人叶燮也谈到心声与人的关系:“功名之士,决不能为泉石淡泊之音;轻浮之子,必不能为敦庞大雅之响。”对于一个书法家的追求,纯正之声、典雅之声、堂正之声都是共同的追求,同时规避因角逐名场奔走衣食而制造的怪声、难以入耳之声、毛骨悚然之声,也应该成为一种共识。叶燮认为作品要有“日月之光”,因为作品是用来欣赏的、鉴定的,因此,“欺人欺世之语,能欺一人一时,决不能欺天下后世”。
(作者为书法家、作家、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