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您长期研究乡村治理问题,您认为,造成乡村精英流失的原因是什么,对基层社会治理有哪些影响?
贺雪峰:一方面,乡村精英流失与改革开放以来城乡不平衡发展的大背景有关。改革开放以来,以城乡二元结构为基础,我国形成了以城市为发动机、农村为稳定器的发展模式。在此结构下,受城市所提供的更多就业机会与更好的生活条件的吸引,农村中的精英人群离开农村进入城市。
另一方面,传统农民离开村庄经商或进入仕途获得成功,成为精英群体之后,以回报家乡为己任,再次回到村庄,成为村庄治理的积极力量。改革开放后,这种传统文化在渐渐淡化,越来越多的农民将离开村庄当作目标,打破了乡村精英返乡机制。
此外,部分政策也造成了乡村精英流失。改革开放以来,部分能力较强的农民留在农村发展,他们当中有的通过内部土地流转发展成为专业种养户,有的从事基层收购销售代理业务。但近年来,一些政策鼓励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生产环节,挤压了这部分人的生产空间,致使他们不得不进入城市打工,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乡村精英流失。
乡村精英的流失瓦解了内生乡村治理机制。乡村治理中的民主协商机制包括两个层次的内涵:一是公众参与,主要是引导鼓励所有农民表达不同意见;二是形成决议并执行。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在千家万户分散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绝大多数人能够接受的决议并执行。这个过程必须有乡村精英参与才能够完成。乡村精英流失之后,农民分散意见不能达成统一,造成治理失效。
记者:乡贤返乡对乡村治理有什么作用?
贺雪峰:乡贤返乡对乡村治理最显著的影响体现在公共品供给上。我在农村调研时发现,凡是有热心公益事业返乡乡贤参与治理的村庄,它的公共品供给状况一般都很好。乡贤的人际关系广,可以向上级政府为本村庄争取资源。在村庄内部,他们也发挥着组织者的作用,引导农民积极进行公共建设。
记者:如何让乡村精英在乡村治理、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
贺雪峰:如何再造乡村精英群体是当前推动基层治理的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保护养育乡村精英的土壤。
首先是文化土壤。要通过文化建设保持村庄的价值生产能力,让农村生活具有价值意义。要警惕一些刺激消费政策的不良影响,警惕城市消费主义对农村文化的侵蚀。村庄具有价值生产能力后,农民自然会面向村庄,而不是选择逃离。这样就可以吸引一部分精英农民返乡作贡献。
其次,要保护培育乡贤的经济土壤。在政策上要采取扶持而不是抑制农村精英群体,比如,要警惕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生产环节对农村自发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种养专业户的挤压。这些群体作为留在农村的精英,在村庄的日常治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如果政策不保护,他们很容易被挤垮、挤走。(本报记者 夏 静 光明网记者 张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