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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8月13日 星期三

    光明时评

    档案管理费该不该取消

    作者:陈方 《光明日报》( 2014年08月13日 02版)

        毕业季来临,对于很多高校毕业生来说,如果不是到机关、事业单位或在国企就职,找到工作后还需要给自己薄薄几页纸的档案安个“家”。档案“安家”也是需要付费的,媒体给出的局部数据是,北京每年收取的档案费超1亿元,广州华南人才市场每年收费也有数亿元。据专家估算,全国每年人事档案收费至少达数十亿元。

        档案管理费的收取由来已久。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很多人开始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各地人才市场就开始收取这笔费用。之后大学毕业生就业机制越来越灵活,人才市场也成了他们寄存档案的必选之地。人才市场刚刚兴起的那几年,无论是社会就业者还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能有个地方给自己保存档案总觉得是莫大的幸运,尽管档案管理费很高,也没有人去计较这笔费用的合理性,甚至还庆幸这是一项“福利”。不是大家不在乎这笔费用的支出,而是不敢计较,如果没有地方保存档案,不光是就业、退休受影响,诸如购房、孩子上学等很多社会事务都会受牵制。

        近年的改革,一方面纠偏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角色定位,另一方面也激发了公众权利意识的增长。于是,档案管理费开始触到了人们的痛点。很多人开玩笑,薄薄几页纸的人事档案,占地比群租房小多了,为何收费却跟“豪宅”接轨?况且,改革应该是系统性的工程,既然人才可以自由流动,那么档案管理就应该是公共服务部门提供的公益服务,为什么很多地方的人才市场一年还要收取一两百元的保管费?

        管理即收费,这是很多行政部门的特色,档案管理费也不例外。纵观各大人才市场,它们大都以“市场”之名收费,行“计划”遗风之实。收取了数额不菲的管理费,服务水平并没有相应提升。如果想提前咨询事情,电话基本无人接听;现场去办理业务,效率低下,有时还不得不多跑好几趟。服务不到位还只是表面上的问题,档案管理费还涉嫌“歧视”,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企职工,他们的档案都有单位免费保管,既然择业自由,为何流动人才的档案就必须要自己买单呢?

        在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很多行政事业性收费都在被取消之列,档案管理费被人诟病重重,现在也到了该彻底清理的时候了。事实上,对于档案管理费,一些地方也已经完全取消收费。比如江苏省取消了档案托管收费的规定,山东青岛开发区则停止了收费。取消了这笔费用,档案管理也没有出什么乱子,说明这笔费用压根不是“必须”的。

        改革应该不留死角。遗憾的是,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不被人注意的角落常常成为改革的盲区:或者因为事“小”而不被人注意,或者因为人们已经习惯了它的运作模式而麻木。但是,随着公众权益意识的与日俱增,那些曾被人“毫不在意”的事情终究会露出“伤害人权益”的本质面貌,档案管理费在公众心中“从合理到不合理”的轨迹变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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