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由易而难、由外围向核心推进,利益冲突、利益摩擦在不断增加,改革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改革中组织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趋于复杂化,客观需要以必要的制度和法律来保障改革,通过建立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良好环境,形成有利于深化改革、保护改革、促进改革、减少改革风险、提高改革效率的运行调控和安全保障机制。
建立经济体制改革的运行监测与调控机制
要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共识导向”的原则,即以解决改革时间表上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老百姓最期盼的领域、社会各界最容易达成共识的环节为导向,确定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促进和带动其他领域改革;从正在推进的、即将启动的、近期要突破的、长期要努力的等四个层面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路径、方法和步骤,力求改革效益的综合化和最大化;率先启动那些具有明显效益且有利于稳增长、惠民生、控风险的领域推进改革,以改革总揽全局,以改革稳增长、保稳定、促开放;要加强对重大改革问题的调研论证,凡是涉及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事项,要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要在倾听基层一线声音,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和思想库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参谋咨询作用的基础上进行顶层设计,使“自上而下”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改革相结合,使改革决策的过程成为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的过程,推进改革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最大程度上减少改革误判;凡是有损群众利益,群众不满意、不支持、不答应的改革措施,坚决不予出台。对那些出发点是好的,方向是正确的,但群众一时不理解的,要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得支持后再予以推行;强化和发挥体制改革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在摆脱和超越部门、地区利益的基础上,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出台各类体制改革措施,统领经济体制改革;注重改革方案实施的运行监管、及时反馈和快速反应,在更大范围内推动改革。
建立健全有利于深化改革的利益协调与补偿机制
改革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调整,包括中央与省上、省上与市县乡、集体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以及城乡之间、城市居民与农民之间、干部与群众之间等。改革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充分保障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经济利益,把争取和维护群众利益作为部署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来全盘考虑,使改革成果切实为广大民众所共享;要照顾和体现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利益,对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受损者或者利益弱化者加以补偿,强化和保障社会公平,维护市场主体的自由竞争与公平竞争权,防止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现象发生,形成扶贫、扶弱的社会救济与社会援助制度;为了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畅进行,建议在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同时,构建全面深化改革的利益补偿机制,确定补偿的方式、范围、重点和数额。
建立有利于深化改革的动力和约束机制
建立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容错机制。当前在深化改革进程中,普遍存在明显的“改革疲倦症”和“改革虚幻症”,面临改革阻力加大、动力不足的巨大压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改革的质疑在增加,改革的动力在减弱,对为什么再改革缺乏基本共识;二是对改革的畏难情绪在增加,普遍存在“不愿改、不敢改、不会改”等畏难情绪,借口“不成熟”“条件不具备”“路径不清楚”“阻力大”等理由等待观望;三是对市场化改革有质疑,认为发展和稳定中面临的许多问题皆由此产生;四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缺乏足够认识,认为搞市场经济是可以一蹴而就、一步到位的,把建立市场经济的新体制看得过于简单,对何时改革、为何改革、为谁改革、改革什么、谁来改革等基本问题缺乏清晰认识;五是“放空炮”“口号改革”,主要表现是空谈改革和实际不改革,或借口“不成熟”“条件不具备”“路径不清楚”“阻力大”等延误和阻止改革。“改革疲倦症”和“改革虚幻症”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极为不利,必须引起高度警惕。应该看到,经济体制改革步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后对现实利益格局的调整前所未有,风险大、矛盾多、见效慢将成为常态,许多关键领域的改革仍需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局部的试错不可避免。为此,要以防止和克服“改革疲倦症”和“改革虚幻症”为抓手,增强改革动力,稀释和化解改革阻力,争取改革新空间。要建立有利于改革的舆论和法律机制,在舆论环境上理解支持和宽容改革,依法维护改革者的正常权益和保障改革措施不受干扰地加以实施,依法保障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容错机制。
加强和改善党和政府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党的领导是实现改革目标的根本保证。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越是繁重,就越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越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合理的市场秩序需要党和政府加以监管,改革的安全网需要党委和政府加以构造。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驾驭经济体制改革的能力。应该看到,改革进入攻坚区,面临的一个巨大阻力很可能就来自党政部门,各级党政部门不仅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也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者。改革很容易陷入“改革主体与改革对象一体化”“改革是革自己命”的悖论。因此,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是突破既得利益的关键。要对改革的组织者、参与者的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努力构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约束机制,包括风险防范体系、纠错机制和问责机制。只有建立“改革者上、不改革者下”的奖惩机制,才会有改革的实质性突破。
着力凝聚和蓄积改革的正能量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面极广,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不产生矛盾和冲突,不可能马上使所有人普遍受益,而是有人受益,有人不受益,有人也可能要受损。要未雨绸缪,做好化解改革风险的准备。除了要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识大体、顾大局、树立正确利益观、正确对待改革和建立保障改革顺利进行的利益补偿机制外,必须要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和环境,树立改革信用,防止和杜绝“口号改革”,确保全面深化改革不放空炮,不走形式。为了保持改革的初衷,当务之急是凝聚和蓄积改革的正能量,增强改革动力,稀释和化解改革阻力并从理性高度认识改革。我们的改革是千百万人的共同事业,是为众人谋利益。在总体上,绝大多数人都是拥护改革的,但具体到某一项改革措施或某一个改革阶段,不同的人又有不同的态度和见解。有的人不赞成某些具体的改革,并不意味着他反对整个改革;有的人不赞成某些改革,并非已触及他的利益,而是由于观念的差异;有的人希望改革,但不希望改革动作太快、太猛;有的人则需要改革肯定能取得成功才赞成改革。凡此种种,都要求改革的组织者理解和掌握群众心理,注意协调处理好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使改革能够引起大多数人的共鸣和支持。只有当改革的力量上下贯通时,改革才可望有真正意义上的突破。
(作者单位:甘肃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