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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7月31日 星期四

    前沿视点

    驶向平安畅通

    ——宁波交警创新交通管理纪实

    张进中 王君 辛菲 《 光明日报 》( 2014年07月31日   11 版)
    宁波交警部门重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交通管理。图为宁波戎徐小学的学生参加“当一日交警”活动。 资料照片
    2013年7月,宁波交警局会同文明办出台措施,要求驾校学员在路考前到路口进行两个小时的文明交通劝导。图为学员准备上路站岗。 资料照片

        “我加入了校园护苗队,每个学期执勤一次,疏导家长们有序接送孩子。校门口现在整齐多了,我自己每天接送外孙女,也放心多了。”6月的一天清晨,王仕伦来到宁波市曙光小学门口,与交警一起维护交通秩序。这是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推出的让群众参与交通管理的一个新做法。

     

        近年来,宁波交警局在交通管理现代化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取得了显著效果。在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员数量猛增的背景下,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连续9年下降,2013年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35人,为有数据统计以来降幅最大的一年。

     

        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局局长柴大科说:“交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经过这几年来的深层次探索,‘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机制日益完善,带来了宁波全市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

     

    源头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信用评价系统’刚出来的时候,我们大家都不理解,还打算带着律师到交警局来交涉。”宁波公运集团总经理助理陈俊笑着说,“但现在感觉到,这对于我们既是压力也是动力。今年第一季度我们企业的交通违法率同比下降了60%,企业的损失减少了很多。”

     

        2012年10月,宁波交警局依托市政府“信用宁波”管理系统,制定出台《宁波市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在全国首创对有车企业的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信用评价管理。信用评价管理是根据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得分情况,将企业设置为A、B、C、D四个等级,交警部门每月在互联网上公开通报。

     

        “信用等级情况网上通报后,全社会都可以查询。被评定为A级的企业可以享受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以及车辆(工伤)保险费率等方面的激励措施,而被评为最低信用等级D级的企业就相当于进入了‘黑名单’,将受到各方面的约束。”宁波交警局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王兴云说。

     

        客货运车辆是引发重特大死亡事故的主要车辆之一,宁波交警部门通过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分层次动态管理,抓住源头,改变以往单一的“开罚单”管理模式,通过建立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档案,提高企业自律性,从源头上挖掘危险驾驶的因素,变事后追责为事前预防,让重点车辆管理从“以罚代管”变为“管教并举”。此举得到了企业和驾驶人的多方认可,近年来重点驾驶人违法数、客货运车辆事故数明显下降。

     

    科技强警提升管理水平

     

        在宁波市交警局指挥中心采访时,记者通过大屏幕看到,在宁波市区中兴路与姚隘路交叉口,一辆出租车沿着姚隘路自西向东行驶在左转弯车道上。绿灯亮起时,该车借用左转弯车道直行。这一切,都没逃过高清摄像头的“眼睛”。

     

        面对城市人车路等交通要素快速增长、现有警力难以与繁重任务相匹配的困境,宁波交警积极向科技要警力,交通管理的智能化、科技化水平不断提升。宁波交警联合相关企业在国内率先建成了“智能高清电子警察系统”,目前已在宁波市区安装了869套设备,今年还将覆盖市区90%以上的灯控路口,各县(市、区)主城区的覆盖率也将达到40%以上,并逐步向国省道等公路延伸。

     

        “这套系统集违法抓拍、信息采集、智能卡口、高清录像四大功能于一体,使路面监控从单点模拟发展为高清智能。”宁波交警局科技处处长张为秀介绍,“在系统里输入一个车牌号,就能输出车辆通行实时记录轨迹的红线,其智能卡口功能对一些重点、违法车辆通过路口能实时、同步自动报警;而摄像机自动录制的高清视频图像可以储存30天,为治安、刑事案件的侦破提供了视频证据。”

     

        为了让市民出行更便利,宁波交警部门还在市中心设置了“绿波带”,节省车辆通行时间;建设“交警云平台”,通过交通大数据向社会提供交通信息服务;推出交通违法“E办理”自助服务,做强网上、掌上自助服务;努力建设“智慧交通”,服务城市现代化建设。

     

    社会共治培育交通安全文化

     

        “一直以来,宁波交警十分重视发动社会力量来参与交通管理。在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中,逐渐培育文明交通人人有责的交通安全意识,努力构建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文化。”柴大科说。

     

        早在2009年,宁波市文明办、宁波市交警局等5家单位就联合成立了“宁波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总队”,组织开展“当一日交警”“企业认管路口”“平安护学”系列活动。

     

        2013年7月开始,宁波交警局会同宁波文明办推出了初学驾驶人文明交通实践活动,要求学员到路口进行两个小时的文明交通劝导,增加感性认识,增强文明意识。目前,宁波全市已有21万名学员参加了交通劝导。

     

        最近正在申领驾照的刘葳前几天刚刚参加了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她深有感触地说:“以前我走在马路上就是自顾自地走,不会太注意交通违法行为。参加了这个活动我才发现,不遵守交通规则不但给交通秩序添乱,而且真的很危险。所以我现在不管是骑车还是走路,都规规矩矩的,以后开车了,更得小心。”

     

        普及交通知识、培育交通文明,已经成为许多宁波交警自发的行为。网名为“随风叔叔”的交警何群就是其中一位。何群是江东交警大队一名交警,平时喜欢上网浏览论坛。他在网上开设了《随风叔叔讲大道》专栏,下班后利用自己的业务知识,为网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宁波交警局副局长祁华明说:“何群同志利用网络这个大平台,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客观公正地回答网友提问,一点一滴传播交通文明意识,同时化解一些网友的不良情绪,在警民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

     

    一站式服务化解矛盾纠纷

     

        在宁波工作的湖北人黄先生和安徽人刘先生,近日来到宁波江北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不久前的一天傍晚,黄先生驾驶的面包车与刘先生骑的电动车在宁波市梅竹路与兴甬路交叉口发生碰撞,造成刘先生臂部骨折。交警经过勘察,认定这起事故中黄先生负主要责任,刘先生承担次要责任。刘先生索赔误工费,但拿不出证据证明。经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现场确认,调解员对这一主张予以认可,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黄先生一次赔付54000多元。

     

        拿到赔偿款,刘先生高兴地说:“我还要动手术,如果为了赔偿去打官司,实在折腾不起。人民调解,加上保险公司入驻交警队提供一站式服务,确实想到我们的心上了。”

     

        交通事故发生后,最让人烦恼的莫过于赔偿问题,事故双方往往谈不拢,最后陷入僵局。在事故处理中,宁波交警不仅引入了人民调解机制,又成立了综合型交通事故处理“服务团”,使得交通事故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并存”,并与法律援助工作站、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工作室共同形成“五位一体”的一站式综合调处服务机制。

     

        此外,宁波交警还推出了“一警一社区(村、单位、企业)”联系服务工作,常态化开展走访沟通,广泛收集了解社情民意。“流动车管所”则开到街道、社区、广场,为车辆提供了上门查验服务,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本报记者 张进中  光明网记者 王 君 本报通讯员 辛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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