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高考改革箭在弦上,高考,究竟该改什么?
7月7日,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召开“深化高考制度改革研讨会”,提出《以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为重点,推进高考制度改革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当前高考制度的主要弊端是分分计较的总分评价模式,导致了中小学智育至上、唯分数论的应试教育弊端。近20年高考改革主要围绕考试科目,而实践已经证明,单纯的考试科目改革无法改变单纯追求分数的总分评价模式。”在提出上述总体改革方略后,《建议》明确提出,“由高校、院系根据对人才的不同需要,形成多元化的招生标准和自主录取机制,才是破除‘唯分数论’的关键”,亟须“从‘招考分离’开始,以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为重点,形成高校自主招生、高校和学生双向多选的招生录取制度,走出应试教育的困境”。
谈及这个民间版高考改革方案,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我们改革的核心说到底就是,一个学生可以获得多张录取通知书。
建议1 不再单纯以总分决定录取
只有实现“招考分离”,才能从根本上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增加人才评价的多样性,提高人才选拔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具体构想包括:实行“招考分离”,省级招办转变职能,制定具体招生政策、评价考生的权力还给高校,取消控制学生志愿和投档的权力;在高校实行自主招生后,成为为高校和考生服务、管理和监督的机构,保障高考安全和考试公平等。高校实行多元和综合评价,不同类型高校(包括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理念和学科专业的要求,自主确定采用的考试类型、成绩门槛和其他评价要求,形成多样化的录取标准,不再单纯以总分决定录取。
建议2 逐步形成主要考试评价类型
政府进行宏观指导,逐步形成以下主要考试评价类型:(1)高职专科院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职业适应性面试;(2)地方本科院校:基本学习能力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3)高水平大学:基本学习能力考试+指定科目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高校自主面试。现行的推荐保送、特长生、加分录取、自主招生、校长实名推荐等都可纳入高校多元综合评价模式,由高校自主确定使用。建立“高校招生录取网络服务平台”,实行考生与高校之间直接、双向、多次选择的录取模式。一名考生可同时获得多份录取通知再进行确认,高校根据生源充足状况进行第二轮、第三轮录取。取消高校录取批次。
建议3 明确不同主体改革责任
高考制度改革的实施需明确不同主体的改革责任。其中,高校是新一轮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中最重要的改革主体。《建议》指出,改革宜采取“放开两头、吸引中间、逐步过渡”的策略,从目前的985高校和民办本科高校开始,逐步吸引其他学校参加。作为配套措施,需从快制定《教育考试法》;建立弱势学生补偿计划,包括国家制定宏观政策引导和激励研究型大学的行为改善,明确规定公立大学招收农村学生的比例,高水平大学公布每年录取新生的城乡、地域、阶层、性别、民族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引入竞争机制,促进考试机构专业化建设。
声音
袁桂林(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我们需要录取中的等待制度
研究国外的经验,我觉得有一个经验我们确实应该引进,那就是等待!
在录取过程中当年的名额满了,孩子们的成绩不错要等待第二年第三年被录取,不要再复习了!再复习是原地打转,浪费生命!我认为复读是没有必要的,纯粹浪费生命,孩子们第二年还得重考,要鼓励孩子们专业的兴趣和追求,不放弃,就允许他等待。今年不录取就等到第二年!法国和德国都有等待制度,该政策鼓励孩子们对专业兴趣矢志不渝的追求。
曲相霏(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对残疾人招生考试要多给予帮助
我们现在对残疾人的受教育、招生考试等方面是不是应多给予一些帮助?因为他们确实面临很多实质性的问题。我们国家已经批准的残疾人权利公约里面规定,残疾人应该尽可能在主流学校里受教育,也就是说不是像我们现在建立特殊学校、聋哑人学校那样,把他们隔绝起来教育,应该在主流学校里尽可能让他们和其他孩子一起受教育。我们应该在这个方面多关注一下。
(本报北京7月7日电 本报记者 靳晓燕 本报通讯员 徐琪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