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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6月28日 星期六

    校训精神与核心价值观互通共融

    上海理工大学党委书记 沈炜 《 光明日报 》( 2014年06月28日   06 版)

        一所大学的校训,往往是这所大学的“育人之纲”与“精神之气”,是师生的价值尺度与精神导向。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大学校训中蕴含精神的解读与丰富,是培育高校青年学子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

        上海理工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高校,其“信义勤爱,思学志远”的校训,不仅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多维阐释。校训从“为人”的角度倡导“信义勤爱”,进而从“为学”的角度倡导“思学志远”,既在个体层面融入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优秀品质,又在社会层面贯穿了“自由、平等、公平、法治”的美好追求,进而激发大学生在国家层面追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学习原动力。八个字的辩证统一,共同构成了上海理工大学的大学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互通共融,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提供了生动载体。

        校训是一所学校的灵魂,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之中,其内容和形式与传统文化有着继承和发扬的关系。弘扬大学校训精神,就是使校训精神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发挥校训精神的思想引领功能,就是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因地制宜的思想土壤。发挥校训精神的文化认同功能,就是要弘扬校训精神中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发挥校训精神的价值导向功能,有助于坚守高校的学术品质,营造“宽容失败、注重创新、聚焦前沿、倡导协同”的学术氛围,彰显大学的责任担当与经世致用情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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