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是无形的,要真正落实到日常生活并不容易,心虽向往之,却往往不得其径。造成这样的窘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近代以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缺失与花果飘零,致使价值观失去了它的源头活水与厚实土壤。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多次强调,弘扬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不仅点出了问题,而且也指出了路径。
以核心价值观中的爱国为例。现代的国家概念虽然源自西方,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早已培植起浓烈的爱国情怀。在历史上,每当国难当头,民族危亡之际,总会有无数中国人行仁蹈义,践行国家有难、匹夫有责的价值观。近代以降,无数中国人侨居世界各地,改革开放以来,也有许多中国人走向世界,但是,无论是几代华裔,无论身在何处,对于身居他乡的华侨华裔,中国凸现为人们真实的精神家园,寄托了爱国情怀。然而,对于生活在国内的人来说,没有去国万里、漂泊他乡的体会,加之长期生活在和平年代,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如何来体会爱国这一核心价值观?爱国的核心内涵究竟是什么?又如何在日常的生活中践行爱国主义?就容易变得模糊,变得淡漠,甚至不免困惑。
事实上,爱国主义原本是中外通例,各国都有自己的表达方式与践行形式。如果没有源于自身的真实情感,切身的践行,只是随口空言,不仅无益于爱国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正弘扬与践行,而且反而很容易使得这一崇高美好的价值观流于浅薄、轻浮。这种现象,民国时期就出现过。清末民初的著名革命家、爱国者、国学大师章太炎先生在1933年的一次演讲中指出,民国以后,爱国这样的新名词十分流行,虽黄口稚儿,皆荡之于口,但却未知其内涵,不知从何做起,他因此提出疑问:“今之新学小生,人人以爱国为口头禅。试问如何爱国?”
如果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何爱国的困惑,并不难解决。章太炎先生是国学大师,从早年到晚年,无论革命,还是讲学,他始终抱持着强烈的爱国情怀,并付诸践履。我们可以引章太炎先生关于爱国的论述来试加说明。太炎先生讲:“试问如何爱国?爱一国之人民耳。爱国之念,由必爱父母兄弟而起,父母兄弟不能爱,何能爱一国之人民哉!”(《章太炎演讲集》上海人民出版社)
太炎先生这段话,言简意赅,包含着两个重要思想内容。首先,他明确地阐明了爱国的根本内涵,对爱国作出了清晰的界定。所谓爱国,根本内涵在“爱一国之人民”。人民才是一个国家的真正内涵,其余都不过是人民的生活实践的场所、形态、过程,以及其他一切。没有了人民,单纯的自然世界并没有特别的意义,到处都是自然世界;政府也是因人民而存在的组织,政府本质上只是人民自己组成的为人民服务的机构。爱国的根本,既不在特定的自然世界,也不在特定的政府机构,而是爱特定的人民,即“爱一国之人民”。
太炎先生的这一断言,实际上,正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自古便深植于我们民族的传统之中。《诗·商颂·玄鸟》讲“邦畿千里,惟民所止”、《书·五子之歌》讲“民惟邦本”,非常清楚地说明,远从商周开始,关于人民与国家的关系就已经获得明确:人民是国家的根本内容。只有人民才构成了国家的版图,也只有有了人民,国家才成其为国家。这种朴素而又明确的观念,经过儒家的阐明,在《孟子》一书里,以“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断言,进一步化为我们民族的核心价值观。
从这个观念出发,我们今天弘扬与践行爱国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然就不是空洞无物的口号,而是有着实实在在的内容。每个人的身边,便是“一国之人民”,虽然彼此可能并不相识,但彼此却是应该相敬相爱的。宋儒张载在《西铭》中讲的“民吾同胞”,讲的“尊高年”“慈孤弱”,讲的“凡天下疲癃、残疾、惸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秉承的就是这一精神,实践的就是这一理念。
的确,在现实的生活中,上述的观念与行动时常会面临挑战。一个人去扶一个摔倒在地的人,也许会反被诬害;更有甚者,某些公务人员,为查黑车违规经营,竟不惜利用人的善行,设骗局,搞钓鱼执法;因为钱,有些医院见死不救,医护人员竟然贩卖婴儿。但是,正如我们看到的,整个社会对此都作出了强烈唾弃与谴责,直至法律制裁。我们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并没有因为这类现象的存在,而放弃了对身边人的尊重与关爱。大量鲜活的事实充分说明,“爱一国之人民”的观念是深入我们人心的,它的践行也是呈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的。
为什么能够如此?这正是太炎先生关于爱国论述中所含的第二层思想内容,即“爱国之念,由必爱父母兄弟而起”。这个论述,实质上是把爱国这一价值观的践行扎实地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辟地将“爱一国之人民”具体地贯彻在每个人切身的日常生活中,从而为爱国指出了亲切而实际的路径,这个路径就是传统儒家起于并见证于家庭的孝悌。爱国、爱一国之人民,不是一个空洞的语词,而是基于情感的行动;这种情感与行动并非凭空而来,必然有待于培育与践行。起点在哪里呢?在亲情。人是社会的动物,现代社会对人提出了公民的基本要求,但是,每一个人,要由单个的个体成长为社会的公民,必须经过一个社会化的过程。这个过程无论中国还是西方,都是从家庭开始的,然后过渡到学校;但是,除了这个共同点外,中国与西方还有着重要区别,那就是西方在家庭与社会之间,存在着一个宗教教会的环节,而中国没有。虽然今天的西方社会,宗教的影响有弱化的趋势,但教会仍然构成了西方社会的重要组织部分,并发挥着有力的作用。在中国,无论是在传统时代,还是在现代,家庭始终是最重要的组织,几乎没有任何别的形式足以取代家庭在中国人的社会化过程中的作用。可以说,家庭不仅是中国人爱一国之人民的起点,而且贯彻于始终。诚如太炎先生所讲,“父母兄弟不能爱,何能爱一国之人民哉”!这几乎成为中国人的基本价值观,甚至是信念。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转型,曾经把传统儒家基于家庭的仁爱思想与孝悌伦常视为障碍,以为是基于小农生产方式与封建宗法社会结构的糟粕,加以唾弃。但是,在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巨大变迁中,以各种名义对儒家基于家庭孝悌的仁爱观念与践行所曾经发生过的叛离与践踏,既没有给中国社会带来祥和,也没有为中国社会所真正接受。中华传统文化对于家的重视与依恋,不仅构成了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而且它不依人的主观意志,在根本上构成了中国社会与文化的事实性存在。可以断言,在中国,无论培养什么样的价值观,无论如何治理社会,家庭都是最基本的组织,是必须重视的。如果我们接受爱国就是爱一国之人民的观念,而爱是一种基于情感的行为,那么缘于亲情的孝悌,无疑是最亲切可靠的培育起点。对此的认同,与其说是认知的问题,毋宁说是实践的问题。
父母之家,诚然是中国人的精神依托,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没有将人的精神束缚于此,而是明确指出家只是起点。《论语·学而》讲:“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宋儒朱熹着意指出,孝悌本身并非仁,而是“仁之本”,即仁的基础。仁爱由孝悌生发,就是后来孟子所讲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从家庭的孝悌扩展到爱人民,也就是太炎先生讲的“爱国”。毫无疑问,要从“老吾老”“幼吾幼”,推进到“人之老”“人之幼”,绝非易事。但是,行之难,并不足以否定此路不通。如要以行之难论,即便“老吾老”“幼吾幼”,也绝不是容易的事。问题的关键在于,“爱父母兄弟”终究是我们最容易生发、最亲切体会到的情感与行为;由此出发,由近及远,也是我们最可能的践行、最方便的路径。
太炎先生论爱国,实际上是启示了我们,当今天弘扬与践行包括爱国在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是可靠的,可行的,而且是应该的,必须的。
(作者单位:浙江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