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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6月12日 星期四

    政法播报

    连云港中院“打包解决”群体劳动争议

    盛茂 《 光明日报 》( 2014年06月12日   11 版)

        5月23日,钱师傅等一批工友在调解协议书上工工整整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后,他们由衷地说:“法院是真心实意帮我们解决问题的。”江苏省连云港中院集中人员、时间,用近50天圆满地“打包解决”了63件因环保治理引发的群体性劳动纠纷,公司补偿这批工人近100万元生活费。

        钱师傅等工友是灌云县一家化工公司的工人,2013年,因为环境保护形势发展的要求,公司因排污问题,被省环保局责令停产整顿。随后公司因生产困难,没有支付钱师傅停产待岗期间的生活费。复产无望、生活无着的他,最终无奈选择了通过法律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3年6月,钱师傅等32名工人向灌云县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待岗期间的生活费和在岗期间的加班工资、社会保险等,仲裁委裁决公司败诉。该公司不服,向灌云县法院提起诉讼。灌云县法院调解未果,依法判决公司支付工人们相关费用60余万元。2014年3月底,该公司就其中的31起案件向连云港中院提起了上诉。

        劳动争议案件既要维护劳动者正当的劳动权益,又要支持企业正常的经营发展,更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加大调解力度,以便彻底解决纠纷。4月初开始,为了尽快实现工人的合法权益,连云港中院决定对31起上诉案件公开开庭合并审理。

        为了消除公司和工人的对立情绪,承办案件的合议庭分别向公司释明法律,表明工人的合法劳动权益依法必须得到支持。公司负责人表示,即使贷款也会将欠工人的钱还上。另一方面,向工人告知目前企业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希望出于对企业的感情互谅互让。承办法官与工人分别通过电话联系、当面调解等方式进行了多次的沟通疏导,逐案逐人分析案件情况,引导他们依法计算合理的损失数额。

        经过耐心调解,原来对立的双方当事人终于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致同意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将因劳动争议所涉及的工资、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所有纠纷一次性处理了断。公司支付工人补偿金额近100万元。公司答应协助工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移交、失业救助等手续。

        “2014年开始,全省法院对资源环境案件实行三审合一,市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二审合一,两类案件都由中院行政一庭负责专业化审理”,连云港中院副院长赵伦同介绍说,“环境保护问题是当前审判的重点问题,抓经济更加不能忽视环保治理,省环保厅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停产整顿是正确的。但是环境保护不是一棍子打死,一关了事,还涉及企业职工的下岗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对环保达标企业要允许其继续生产,给企业喘息的机会。否则企业倒了,工人拿不到钱,实际上损害工人的利益,所以法院不能机械办案。行政一庭通过诉调对接的方式将两批60多个群体性纠纷一次性化解,是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从处理效果看,老百姓和企业都非常满意。”

        (本报通讯员 盛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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