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1日电(记者陈海波)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11日发布公告称,一些商家在互联网上通过海外代购向国内低价销售印度版“易瑞沙”等抗癌药,这类药品在外包装上没有标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其外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均无中文标识,且销售价格仅为合法“易瑞沙”的十分之一。经查,这类药品均为假药。
食药监总局提醒消费者,不要通过网络购买海外代购抗癌药。而且,抗癌药均为处方药,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互联网禁止销售处方药。目前,我国经批准具有网上销售非处方药资质的药品零售企业有184家,详细名单可通过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如需网上购药,应选择从上述合法企业购买,且应是非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