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闻”回放
近日,多条以“14元可购广西无人海岛”为题的新闻在网络上疯传,引起众多网友的热议,记者身边的不少朋友也纷纷在微博、微信中转发这类消息。14元钱真的能当“岛主”吗?
14元只是海岛使用权出价中的最低标准
记者通过查证发现,“14元买个海岛当岛主”的说法,源于6月5日广西海洋局在官方网站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评估办法》,在这个文件的第三个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中显示,在海岛等别划分中属六等类的并且离岸距离大于25千米的林业用岛,出让价的最低标准为14元/公顷·年。
之所以产生误读,可能是因为某些记者为了让新闻更具轰动效应,把14元这个最低标准作为炒作的噱头,才造成“14元买个海岛当岛主”的说法到处流行。实际上,14元购买一个海岛的想法到现在为止,是不可能实现的。首先,在广西目前公布的两批可以出让海岛名录中,总计29个海岛,10个用于交通建设,16个用于旅游娱乐,1个用于城乡建设,1个用于工业建设,还有1个用于港口开发,根本就没有林业用岛。其次,14元/公顷·年是指海岛的评估价格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实际价格可能会高于这个价格。再者,14元/公顷·年标准只是用于海岛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为30年,而不是购买。因而“14元买个海岛当岛主”就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伪命题。
“购买”海岛容易吗?
据广西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处工作人员透露,早在2011年广西就公布了用于转让使用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名录中共有11个海岛,截至目前,只有大娥眉岭一宗项目完成了所有的转让手续,还有两宗项目正在申报中。这一批海岛10个属于交通用岛,主要用于钦州的跨海大桥建设,因而私人申请开发者少。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公布以来,海岛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接到了许多垂询电话。因为第二批海岛主要用于娱乐旅游的开发,私人感兴趣的较多。其实对于普通人来说,“购买”海岛没那么简单。据介绍,在广西无居民海岛使用实行国家和自治区分级审核、审批制度。造成海岛消失的用岛、外商外资项目投资等8类用岛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其余用岛活动由广西区政府批准。
要通过审批,必须经历多级多个部门的审核。申请者须提交申请书、论证报告和开发保护方案等多种材料,并经过论证专家的通过。当然,无居民海岛使用权除了申请审批方式出让外,还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其中,旅游、娱乐、工业等经营性用岛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者的,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广西海洋局相关人士也提醒,虽然申请一座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不算难,但真要拿来开发旅游项目或建私人别墅,受地质影响,开发管理成本不可忽视。(本报记者 刘昆 本报通讯员 罗勋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