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9日电(记者杨亮)记者今天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近年大力支持节能节约行动,并有效开展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示范,出实招、见实效。
据介绍,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支持采用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每只高效照明产品,对大宗用户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对城乡居民用户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截至目前已累计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近8亿只。
到2013年,我国已形成照明、家电、汽车、工业产品4大类15个品种,数十万种型号的节能产品推广体系,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节能产品补贴资金769亿元。其中,节能家电推广对消费者购买能效等级达到2级及以上的平板电视、空调、洗衣机、电冰箱、热水器给予一定财政补贴;节能汽车推广对发动机排量为1.6升及以下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给予一次性3000元/辆定额补助。下一步,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开展能效“领跑者”计划,对能效“领跑者”产品或企业给予财政奖励,树立市场和行业标杆。
要发展循环经济,离不开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提高。为此,2010年起,中央财政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截至2013年底已累计安排76.91亿元,支持建设了39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66个餐厨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50个循环化改造园区及一批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下一步,还将尽快启动汽车发动机和变速箱“以旧换再”旧件回收和再制造产品推广试点工作。
此外,中央财政还支持开展节水行动,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从2010年起,将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支持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2012—2013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11亿元,支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00多万亩。